全国统一大市场

更新时间:2024-10-21 11:09

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指在全国范围内,建设一个市场的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市场的设施高标准联通,要素和资源市场,以及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同时,市场的监管要公平统一,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进一步规范的大市场。

出台背景

当今世界,最稀缺的资源是市场。党中央高度重视统一大市场建设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党的十九大提出,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完善公平竞争制度,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健全市场体系基础制度,坚持平等准入、公正监管、开放有序、诚信守法,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2021年12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时强调,构建新发展格局,迫切需要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

近年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工作取得重要进展,统一大市场规模效应不断显现,基础制度不断完善,市场设施加快联通,要素市场建设迈出重要步伐,建设统一大市场的共识不断凝聚,公平竞争理念深入人心。但也要看到,实践中还有一些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问题,市场分割和地方保护比较突出,要素和资源市场建设不完善,商品和服务市场质量体系尚不健全,市场监管规则、标准和程序不统一,超大规模市场对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的作用发挥还不充分等。落实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部署,必然要求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畅通全国大循环。

发展历史

2015年8月1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发展现代流通业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旺消费促发展;通过《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行动纲要》,提升创业创新活力和社会治理水平;决定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涵养就业潜力和经济发展持久耐力。

2022年4月10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发布。

2023年5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研究落实总体工作方案和近期举措。

2024年3月5日,《2024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说,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标准指引。着力推动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方面制度规则统一。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出台公平竞争审查行政法规,完善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监管规则。专项治理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招商引资不当竞争等突出问题,加强对招投标市场的规范和管理。

2024年7月1日起,《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实行,电力市场是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2024年9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局长罗文表示,市场监管总局将从完善法律制度、政策协同、监管执法、规则衔接等方面着手,大力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举措

会议指出,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畅通流动,有利于充分发挥我国经济纵深广阔的优势,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进一步释放市场潜力,更好利用全球先进资源要素,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会议强调,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压实责任,自觉在大局下想问题、做工作,坚决打破思维定式、防止本位主义。要针对重点领域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紧盯不放、久久为功,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要在深化改革上下更大功夫,进一步优化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性制度,健全激励约束和考核评价体系,完善适应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体制机制。

推动落实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意见明确,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坚强支撑。

根据意见,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工作原则是:立足内需,畅通循环;立破并举,完善制度;有效市场,有为政府;系统协同,稳妥推进。主要目标是:持续推动国内市场高效畅通和规模拓展,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进一步降低市场交易成本,促进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培育参与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

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立破并举,从六个方面明确了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点任务。从立的角度,意见明确要抓好“五统一”。一是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二是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三是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四是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五是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从破的角度,意见明确要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市场干预行为。

意见强调,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优先推进区域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具体来看,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立破并举,从六个方面明确了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点任务。

从立的角度,意见明确要抓好“五统一”。一是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推动完善统一的产权保护制度,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健全统一的社会信用制度。二是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以升级流通网络、畅通信息交互、丰富平台功能为抓手,着力提高市场运行效率。三是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推动建立健全统一的土地和劳动力市场资本市场、技术和数据市场、能源市场、生态环境市场。四是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以人民群众关心、市场主体关切的领域为重点,着力完善质量和标准体系。五是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以增强监管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为保障,着力提升监管效能。

从破的角度,明确要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意见从着力强化反垄断、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清理废除妨碍依法平等准入和退出的规定做法、持续清理招标采购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等五方面作出明确部署,旨在打破各种制约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显性、隐性壁垒。

为推动意见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上述负责人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完善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部门协调机制,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及时督促检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探索研究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标准指南;对积极推动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取得突出成效的地区给予激励;动态发布不当干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问题清单,着力解决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不当市场干预和不当竞争行为问题。

主要举措

统一的要素市场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点领域。改革正在有序推进,包括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全面启动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和碳市场、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建设等。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实践中,既要针对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治理,拆除制约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篱笆”;又要善于运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进一步健全相关体制机制和配套制度,培育有利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土壤”。

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任务之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和“制定负面清单”;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明确“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党的二十大对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作出新部署。

研究制定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标准指引,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等立法进程,修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同时,以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为导向,进一步完善财税、统计以及地方政绩考核制度。对重大生产力布局,加强统一规划和宏观指导,强化产业政策统筹,推动构建优势互补、合理分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

政策例行吹风会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去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印发实施。2023年5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了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总体工作方案和近期举措。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6月5日上午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关情况。在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方面,未来将会采取哪些举措?一起来看——

Q: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将做好哪些重点工作?

A: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争取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第一,针对当前突出问题抓紧开展系列专项行动。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对市场准入和退出、强制产业配套或投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以及政府采购等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制定不当市场干预行为防范事项清单,建立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快速响应处理机制等,运用约谈整改、问效评估、案例通报等方式强化制度刚性约束。

第二,加快完善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配套政策。聚焦市场基础制度、市场设施联通、要素和资源市场、商品和服务市场、市场监管等领域,推动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等立法进程,修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研究制定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标准指引,推动政策制度体系不断健全。

第三,完善适应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长效体制机制。以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为导向,进一步完善财税、统计以及地方政绩考核制度。加强对重大生产力布局的统一规划和宏观指导,强化产业政策统筹,推动构建优势互补、合理分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

第四,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充分发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部门协调机制作用,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细化责任分工,强化跟踪督促,推动各项举措落实落细、落地见效,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形成抓落实的合力。

Q: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商务部将做好哪些工作?

A:一是持续扩大市场准入。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取消或放宽外资准入限制。发挥自贸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开放平台先行先试和引领作用。

二是加大投资促进工作力度。开展“投资中国年”招商引资活动,统筹各方资源,促进精准招商。依托重大经贸展会和各类投资促进机制,支持各地“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开展招商引资活动。

三是持续做好外资企业服务。充分发挥重点外资项目工作专班作用,完善协同保障机制,深化与外资企业和外国商协会常态化交流,提升重点外资企业和项目服务时效性、精准性。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经营和项目建设中出现的“个性化”问题,推动外资标志性项目加快落地建设,支持存量外资企业良好发展。

四是营造国际一流外商投资环境。深入实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高标准落实好外资企业国民待遇;聚焦政府采购、招投标、标准制定等领域,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政策措施,保障外资企业平等参与。建立健全各级跨部门投诉协调机制,提高投诉处理工作水平,加大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保护力度,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Q: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市场监管部门将采取哪些实招?

A:一是加大对市场干预行为的监管执法力度。对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政策措施开展专项清理,坚决查处限定交易、妨碍商品要素资源自由流通等行为。

二是夯实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制度规则基础。积极推动《反不正当竞争法》加快修订,推动《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加快出台,优化企业跨区域迁移登记注册制度。

三是狠抓旨在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的质量治理。实施质量基础设施升级增效工程,积极推进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建设,建立重点产品召回追溯体系。

四是强化市场监管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建设。规范市场监管领域自由裁量权,促进企业信用信息互通互认,加快市场监管大数据平台建设,一体推进法治监管、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

Q:在建设高效顺畅的城乡流通体系方面,商务部将有哪些举措?

A:在城市,将提升城市商业能级,打造更多智慧便民的消费场景。通过构建以步行街为引领、智慧商圈为支撑、便民生活圈为基础的城市商业格局,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城市商业资源优势,提升城市商业水平。

在农村,将完善农村流通体系,健全县乡村三级商业网络。在县一级,我们将提升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功能,发展共同配送,推动一网多用,打造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共同载体。在乡镇一级,我们将改善乡镇商贸中心、集贸市场环境,体现地域特色。在村一级,我们将发展农村新型便民商店,引导电商平台和供应链下沉,拓展日用品销售、快递收发、农资销售、生活缴费等功能,满足农民群众就近便利消费。通过建立完善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县域商业网络,提升农村商品和服务质量。我们还要加快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线上线下结合搭建产销对接平台,持续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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