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08 09:28
全国青年岗位能手评选表彰工作由共青团中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组织实施,以人才培养和典型引领为工作导向,旨在通过岗位练兵、导师带徒、技能比武等方式,选树和宣传先进青年典型,大力弘扬职业精神、工匠精神、奋斗精神,为党发现、培养、凝聚青年人才。
全国青年岗位能手活动自1994年启动实施,是共青团中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开展的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品牌工作。
全国青年岗位能手活动坚持以从事基础和一线工作的青年职工为主要对象,以政治坚定、品行过硬、能力突出、实绩优异为评价标准,通过岗位练兵、导师带徒、技能比武等方式,积极选树、广泛培育青年中的业绩榜样和先进典型,为党发现、培养、凝聚青年人才,在青年中大力弘扬职业精神、工匠精神、奋斗精神。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深刻变革、青年职业发展的深刻变化,青年岗位能手工作面临制度机制不够完善、品牌活力略显不足、功能作用彰显不够等问题。为适应新的形势发展要求,在当前全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加强全国青年岗位能手评选表彰的制度建设,对于激发青年岗位能手工作的内生动力和发展潜力、凸显育人功能和品牌效应具有重要意义。
全国青年岗位能手推荐人选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16至35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甘于奉献;
(四)精通本岗位业务知识,技能水平高超或工作本领高强,勇于创新创造,在本岗位上作出重要贡献,能够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世界技能大赛、全国技能大赛、共青团中央联合有关单位举办的职业技能类竞赛中产生的获奖选手,根据竞赛文件和全国青年岗位能手的评选条件,可作为推荐人选。
在重大突发事件中表现特别突出或者在国家重大项目、重大工程中作出突出贡献,且符合全国青年岗位能手评选条件的,可以特别推荐、授予。
港澳台居民参加全国青年岗位能手评选的,须在内地(大陆)工作学习一年以上。符合特别推荐要求的除外。
下列人员一般不作为推荐对象:
(一)机关事业单位副厅级(含)以上干部、规模以上企业单位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以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团的专职干部;
(三)曾获得全国青年岗位能手称号的个人;
(四)其他不适合推荐的情形。
推荐、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社会公信力;坚持基层导向,坚持优中选优,构建阶梯式、成系统的激励机制,厚植自下而上的动员基础,推动工作向基层团支部、企业班组延伸。
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应严格把关,注重考察推荐人选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和一贯表现,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或组织人事部门(未设立纪检监察部门的单位)意见,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各省级团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行业系统团组织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审核情况和分配名额,研究推荐人选,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共青团中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择优确定全国青年岗位能手建议人选,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建议人选联合发文予以表彰,共同授予全国青年岗位能手称号,颁发证书。
2018年,共青团中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命名表彰2016~2017年度全国青年岗位能手标兵和全国青年岗位能手的决定》,授予中国石油大港油田公司第三采油厂第六采油作业区地质师马瑞等40名同志全国青年岗位能手标兵称号,授予中科院自动化所复杂系统管理与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副研究员王磊等826名同志全国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2020年,共青团中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命名表彰第20届全国青年岗位能手的决定》,授予丁亚丽等50名同志“全国青年岗位能手标兵”称号,授予冯越等760名同志“全国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2022年8月24日,经择优遴选、严格把关和集中评审,第21届全国青年岗位能手评选活动,共评选出“全国青年岗位能手标兵”50名、“全国青年岗位能手”85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