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29 20:56
全椒历史悠久,建制于西汉,自古崇文重教,宋代始建学宫孔庙,明代始设书院,在漫长的封建科举时代,就有“一桐城,二全椒”之美誉。全椒自古文风昌盛,人杰地灵,“素称文物之邦,名宿代不乏人”,清代的吴敬梓就是突出的代表。
现有各级各类学校134所,其中建制学校89所(省示范高中2所、省示范职业高中1所、市示范高中4所、普通高中1所、城乡单设初中35所、城内及农村中心小学43所、特教学校1所、公办幼儿园1所、教育培训中心1所),村教学点45所。在岗教职工3789人,在校中小学生51313人。
改革开放以来,全椒县委、县政府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依法投入,深化教育改革,全县教育事业获得空前发展,取得了历史性的成就。
学前教育是公办民办并举,蓬勃发展,县实验幼儿园是市一类幼儿园。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实施,2011—2012年计划新建幼儿园9所(总面积1.8万平方米)、改扩建幼儿园3所(总面积0.3万平方米),增设8所。正在建设。
特殊教育被国家民政部、教育部、全国残疾人联合会授予“全国特殊教育先进县”称号。2009年,县特殊教育学校被国家教育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授予“全国特殊教育先进单位”。全县残儿入学率达88%。
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于1993年首批通过省政府验收,各项指标均达到省颁标准。近几年来,国家实施校安工程、学校标准化建设,全县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县政府在经费投入、设施建设和师资配备方面加强统筹协调,义务教育得到均衡发展。全县大部分学校已实现多媒体班班通。县实验小学是“全国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全国首届双合格优秀家长学校”;
高中教育强势发展,高考成绩始终名列全市前茅,近三年来,全县有10名优秀学子被清华和北京大学录取,全椒县教育局荣获滁州市“教育教学管理先进单位”。百年老校全椒中学是全省首批挂牌的“省示范高中”,至今一百一十年间,弦歌不绝,屡奏新章,优秀学子可谓灿若星河;2008年,我县与台湾慈济慈善基金会投资5亿元人民币新建了全椒慈济第一高级中学(新全椒中学),学校占地444亩,新建的全椒中学规模宏大,设施建设国内领先。各高中学校现代化教学设施齐全,理化生实验室、微机教室、多媒体教室、多功能阶梯教室等基本配备到位。2011年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比重92.3%。为优化高中教育资源,高中教育逐步向县城集中。
全县职业教育快速发展。县职教中心为“省示范职业高中”,是全县职业教育中心,设计算机技术及应用、机电技术应用、数控技术、汽车制造与维修等九个专业。计算机应用专业主和机电专业是安徽省重点建设示范专业。职业教育采取联合办学(与省内外院校)、校企合作、订单培养、顶岗实习、半工半读、长短结合、培养与培训并举等灵活多样的办学模式,每年为社会培训各类技能人才2000人左右。
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县政府每年拨专款150万元左右,用于教师培训。近几年来,我们举办了校长论坛、农村中老年教师培训、新教师上岗前培训、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现代化教育技术培训等。连续三年开展了不同主题的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全县教师队伍素质逐年提高。全椒县教育局被市评为“教师队伍建设先进单位”。
1985年9月,撤销县教育局,成立教育委员会。同年,各乡、镇也先后成立教育委员会。
1986年5月,县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教委增补8名委员(兼职):阮林荣(县计委副主任),梅友义(县经委副主任),张兆海(县农委副主任),谢永昌(县科委副主任),潘学华(县财政局副局长),朱煜兰(县劳动局副局长),於立银(县人事局副局长),丁宏才(县税务局副局长)。
1988年5 月,教委增设职教科,配编制3人。
1990年7月,教委设立监察室、纪检组。8月,撤消人秘科,分设人事科和办公室。
1991年9月,成立教学仪器站,作为教委内设机构,暂定编制2人。
1992年8月,成立办公自动化服务部和校办商业公司,作为教委创收经济实体。
1993年8月,成立督导办公室,作为县政府对乡镇教育工作的督察机构,暂配督学4人。
1992年3月,由于撤区并乡,原37个乡镇的教委及小学辅导区机构撤消,新建17个乡镇分别成立教育办公室,配主任、副主任、教育干事3—5人,协调抓好全乡镇教育工作。
1993年5月,恢复原来37个乡镇区划(其中南屏、城东、蔡集名称“办事处”)),撤消教育办公室,各乡、镇教育工作由分管领导统抓,中学、乡中心小学校长及专职扫盲干事配合抓。
1997年9月,成立乡、镇教育委员会,主管乡、镇各类教育工作,由乡、镇党委或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中小学校长任副主任,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1998年9月,成立“全椒县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挂靠成人教育科,对全县社会力量办学实行统一管理。
1999年9月,成立“两基”办公室,负责全县“两基”指导、督查和统计工作。
2002年8月,合并乡镇,全县37个乡、镇(办事处)合并为17个乡镇。自行撤销乡、镇教委。县教委改名教育局,合并内设机构并改科为股。教育局内设机构为:①办公室②人事股(大中专毕业生调配办公室)③计划财务股④基础教育股⑤职业与成人教育股(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⑥高等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办公室⑦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定行政编制14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另离退休工作人员编制单列2名。
根据《中共全椒县委、全椒县人民政府关于全椒县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全发[2002]15号),设置全椒县教育局,县教育局是主管全县教育工作的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能调整
划入的职能:1、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认定工作。2、组织实施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分配与指导工作。
二、主要职责
经过上述职能调整,县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定全县教育发展战略和教育工作的政策、规定;监督、检查各乡镇政府及各级各类学校对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
(二)研究、拟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协调、指导、实施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工作。
(三)管理和指导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工作;规划、管理社会力量办学。负责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组织实施中等、初等和学前教育的课程计划、课程改革、教学研究工作。
(四)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政策及财务管理制度;统计并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编制全县学校经费预决算;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境)内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等;负责全县学校的国有资产的监管;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收费项目、标准,管理预算外奖金;参与拟定教育基建投资计划,指导和管理本部门的基本建设工作。
(五)负责城内县直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和全县教育系统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行风建设,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品德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禁毒教育工作。
(六)主管全县的教师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筹规划、指导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学校内部体制改革;负责全县学校的师资综合管理和领导班子建设。
(七)负责全县高校、中专、高中、初中、小学、成人教育的招生工作,并拟定普高、职高、初中、小学招生计划。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校和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意见并组织实施。
(九)管理全县语言文字工作,组织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十)指导办理外援项目的申报及协调服务工作及管理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工作。
(十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教育系统干部管理以及人事、机构编制工作。
(十二)管理和指导教育系统的社团组织。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全椒县教育局设7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管理局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科室工作关系;负责局机关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来宾接待工作;负责综合性文字材料和有关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文电处理、信息编发、档案、保密、安全保卫及办公用品、交通工具及其配件购置等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外事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二)人事股(大中专毕业生调配办公室)
承担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全县学校的年度考核、人事编制、劳动工资及干部的考核、任免和退离休教职工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教育系统教职工调配、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学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全县教育干训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承担全县教育系统表彰奖励、特级教师申报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归口管理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工作;会同人事部门拟定就业指导意见;制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计划;组织实施高校和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分配与指导工作。
(三)计划财务股
负责拟定全县教育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系统基建投资计划、制定中小学收费项目和标准,并进行督查;承担全县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编制全县教育事业费预决算;统计、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教育系统的财务管理、学校财务审计和国有资产的监管;负责教育系统教职工医疗保险;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境)内外的教育援助;指导全县学校的后勤工作。
(四)基础教育股
管理和指导全县基础教育(含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和学前教育)工作;组织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工作,参与指导基础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和课程改革;指导中小学思想政治及德育、教育工作;会同有关股室编制全县高中、初中、小学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学生的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发放工作;监督基础教育教学计划执行和中小学教材、教辅用书、教具的征订和使用情况,指导全县中小学常规管理及体育、卫生、健康、艺术和国防、安全教育工作。研究制定基础教育的基本教学规定及评估标准。指导办好示范高中和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
(五)职业与成人教育股(县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
统筹规划全县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股室编制职业高中招生计划并负责实施;负责职业高中毕业生的高校对口招生工作;承担全县职业教育的学籍管理和证书的发放;管理全县函授、自考工作;负责在职教师培训工作;负责全县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教学评估和教学管理;组织实施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承担全县社会力量办学规划、考察、审核、审批和管理工作。
(六)高等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办公室
负责高校统一招生工作,承担普通中专、成人中专学校和成人高校的招生考试工作。
(七)县政府教育督导室
负责教育督导的日常工作;制定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规划;制定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和实施方案,并监督检查。
全椒县教育局机关行政编制1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离退休工作人员编制单列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