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20 22:59
“全面二孩”是指所有夫妇,无论城乡、区域、民族,都可以生育两个子女的政策。实施全面二孩政策,是继单独二孩政策之后生育政策的进一步调整完善,这是中央基于中国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而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2015年初,国家卫生计生委及相关部门,围绕“十三五”时期人口发展战略和应对老龄化政策进行了专题研究。
2015年3月以来,国家卫生计生委又组织若干研究团队,就全面实施两孩政策进行了多方案测算和研究论证。先后召开了近百场研讨会,听取了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环境领域专家和各级卫生计生部门、相关部门的意见,到20多个省份开展了深入调研,会同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反复论证,形成了系列研究报告和有关全面两孩政策的建议,为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支撑。
2015年10月29日, 中共全会公报允许普遍二孩政策: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子女政策。全会公报指出: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子女政策。提高生殖健康、妇幼保健、托幼等公共服务水平。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会议决定: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子女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这是继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之后的又一次人口政策调整。
全面两孩政策必须依法启动实施。根据十八届五中全会的精神,需要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配套的法规规定也要相应修订。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施行之日,就是全面两孩政策正式实施之时。之前,各地各部门都必须认真执行好现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的生育秩序,不得自行其事。同时,也要根据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立法法》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各项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政策措施的衔接,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015年11月,国家卫计委法制司司长张春生表示,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各地将修改再生育相关政策、条例,以适应特殊情况家庭的生育问题。
实施原因
我国的人口形势发生了转折性变化,人口总量增长的势头减弱,人口结构性问题突出,劳动年龄人口开始减少,老龄化程度加深,出生人口性别比居高难下,人口均衡发展的压力增大。早在1980年,党中央发表的《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就指出,到30年后,特别紧张的人口增长问题可以缓和,也就可以采取不同的人口政策了。
我国的生育政策调整一直进展缓慢,主要原因是各界对放开二孩到底会带来多大的人口增量充满争议。2014年,国家卫计委曾宣称,如果放开单独二胎,则每年出生人数上升100到200万。立即全面放开二胎政策后的4年内,将每年出生2425万人(2015年政策不变情况下正常出生的人口约1583万人)。而人口学家王广州估算,2015年全国统一放开全面二孩以后,年新增人口最高仅500余万,加上政策不变出生人口,年出生规模将在2017年达到峰值,约2170万人。并且,这样的生育水平预计只会持续一两年,很快便会一路走低。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4年,中国出生人口仅比2013年增加47万人。这说明卫计委的预估与实际情况有较大出入,放开二孩后并不会带来“人口爆炸”。
以“单独二孩”政策的推出为参照系,全面放开二孩要落地,恐怕至少要经历4个关键程序:
第1关:中共中央的决定;
第2关:国务院制定调整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第3关:各地实施方案报批;
第4关:地方人大修订计生条例。
国家卫计委下属的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姜卫平表示,全面落实该政策还需等待各地人大修改地方的法律之后,方可最终落地。
开放二孩要先修法
姜卫平透露,全面放开二孩的政策落实应该是参照“单独二孩”政策的实施。他强调,全面放开二孩依旧需要依法落实,首先有个修法的过程。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当年12月国务院就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议案”,12月末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通过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
该《意见》明确了各地落实“单独二孩”的实施方案。首先,各省(区市)的政府制定实施方案,接着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即国家卫计委)备案。之后,各省人大或其常委会修订地方性法规。
根据党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的决策部署,需要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其配套法规,依法组织实施。
国家卫计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表示,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施行之日,就是全面二孩政策在全国正式实施之时。之前各地各部门都应当严格依法行政,不得“抢跑”。
2015年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全面两孩”政策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引导群众负责任、有计划生育
将修订完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做好政策衔接,引导群众负责任、有计划地按政策生育,维护良好的生育秩序。要增加服务能力供给,大力提高生殖健康、妇幼保健、托幼等公共服务水平。要加大对存在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帮扶力度,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要深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稳定网络队伍。要加强出生人口监测预警,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
要加强生殖健康、妇幼保健和幼儿园、托儿所等公共服务的供给,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好满足人们的需求。进一步简政、便民、利民,把服务工作做好。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
2016年1月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国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子女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这是在“准生证”制度实施多年后,中国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重大变革。
现阶段,全国符合全面两孩政策条件的夫妇约有9000万对。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今后几年出生人口总量会有一定程度的增长,最高年份的出生人口预计超过2000万人,这是政策调整的预期效应。
东北和华北等8省份出生人口增加明显,人口基数大的省份出生人口数量大。广东、山东、河南、河北等4省份孕妇住院分娩活产数超过100万人:广东达190万人,山东164万人,河南161万人,河北108万人。山东被称为“最敢生”省份。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短期可以直接拉动对妇幼健康、婴幼用品、托幼服务、教育等领域的消费。长期看,到2050年,15-59岁劳动年龄人口将增加3000万左右,有利于稳定经济增长预期。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将带来公共服务需求的增长,医疗卫生、儿童照料、教育等方面会面临一定的压力。通过加大投入、盘活存量、优化配置,是完全可以应对的。
中国在制定资源环境中长期战略规划目标时,已经为生育政策调整完善预留了空间。据有关部门测算,我国的能源、粮食等供给都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对资源环境压力略有增加,但不会影响国家既定资源环境战略目标的实现。
遵循人口发展规律,顺应人民群众期盼,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有利于优化人口结构、保持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有利于中华民族长远发展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生育还要不要审批?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将进一步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取消二孩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准确掌握生育信息,重点加强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妇幼健康的咨询指导,落实免费的卫生计生服务项目。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可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办理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各省(区、市)制订。符合规定条件要求再生育的,仍需要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卫生计生部门将进一步简化程序,做好服务,方便群众。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如果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能否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优待?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提倡按政策生育。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还。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各地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对有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的帮扶力度,切实解决他们在生活保障、养老照料、大病医疗、精神慰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孕产妇特别是高龄孕产妇会增加,如何保障母婴安全?
据测算,符合全面两孩政策条件的妇女约60%在35岁以上。政策实施后,高龄孕产妇会明显增加,发生孕产期合并症、并发症的风险增大。为此,一要增加妇幼保健服务能力供给,加强技术人员的培训;二要做好分级诊疗,引导群众合理选择助产服务机构;三要加强咨询指导,增强孕产妇自我保健能力;四要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转诊、会诊网络和机制,确保急救通道畅通。总之,要采取一切措施,确保母婴健康安全。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为什么还要稳定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队伍?
全面两孩政策关系到亿万家庭的幸福安康。要把这件好事办好,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任务不是减轻了,而是更重了,内容更丰富了,要求也更高了。既要帮助群众生好孩子,又要管控可能出现的风险。需要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出生人口动态监测,引导群众合理安排生育,防止出生人口出现大幅波动。必须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稳定县乡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技术服务和群众工作队伍,保证各项服务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孕妇产假——生育二孩产假能休多久?
孕妇产假主要由基础性产假和奖励性产假两部分组成。基础性产假为国务院2012年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明确的“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奖励性产假包括晚育和独生子女增加的产假,这部分各地规定不尽相同。
比如广东省规定,晚育产假可增加15天,独生子女可增加产假35天,一孩正常分娩产假能达148天。在湖北武汉,晚育产假可增加30天,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产假15天,因此一孩正常产假为143天。
生育二孩能休多久?不少地区将晚育范围确定为已婚妇女23岁(或24岁)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因此生育二孩不属于晚育范畴,相应晚育奖励的产假将无法享受。加上二孩不属于独生子女,相应增加的产假也无法享受,一般二孩产假就只有国务院相关规定中明确的98天。
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并不会带来出生率的猛增和人口数量的剧烈反弹
人口专家、福建省统计局普查中心副主任姚美雄认为,全面放开“二孩”不会造成出生率的猛增和人口数量的剧烈反弹。这是因为社会转型对生育起较大制约影响,从农业社会进入工业社会,生育率下降是个必然趋势。他认为,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及现代化进程的推进,人们的生活环境、生活方式及生育观念均发生了重大变化,生活、就业、教育、医疗的成本有了极大的提升,导致人们生育意愿大大降低。
姚美雄呼吁,由于养育子女的成本大幅提升及生育观念的改变,人们生育意愿已大大降低,今后要制定扶持鼓励二孩的政策措施,立即废止社会抚养费征收。要加强对高龄育龄妇女相关生育知识的宣传和抓好高龄产妇医疗服务水平,加大对妇幼医疗人员和设备投入,提高对城乡幼儿园的投入力度。
梁建章表示,从“单独二孩”政策实行一年多的实际效果来看,每年新增了几十万名新生儿。根据估算,我国20岁到40岁的育龄女性中,符合政策的可能有五六千万人。受全面二孩政策影响,未来每年平均新增的小孩规模预计将在250万左右。
人口学专家、美国霍普金斯大学生物统计学博士黄文政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全面二孩”每年带来的新增人口在300万-800万之间,估计中值为500万,生育高峰可能在2017年出现。
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陈友华则认为,政策实施带来的新增人口每年不会超过600万,而中国的出生人口总量不会超过2400万。
对于“全面二孩”放开后受影响的人群数量,亦有专家提出不同的数据。此前,南开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教授原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全国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夫妇有近一亿对。
梁建章则认为,目前我国20岁到40岁的育龄女性中,符合政策的可能有五六千万人。此前,全国约有1000多万育龄女性受益于“单独二孩”政策。
梁建章表示,中国的生育率早已处于世界最低之列。根据中国的性别比和女性存活率,每对夫妻需要生育至少2.2个孩子才能维持人口的可持续繁衍。而与此同时,从2014至2024年,中国23至28岁的生育旺盛期女性数量将从7387万降至4116万。
人口专家、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陆杰华认为,全面放开二孩后,从群体上看,“70后”受益最大,“80后”和“90后”生育二孩的占比较大,“50后”和“60后”赶不上末班车。
陆杰华说,全面放开二孩只是第一步,想要达到政策的预期目标,让大家敢生二孩、实现长期稳定适当的生育率,需要考虑如何鼓励和引导符合政策的育龄妇女在宽松的法律政策环境下生育,尤其是社会公共政策,从女性职业、产假、医疗等方面,都需要相应的公共政策来推动,降低养育成本。
他认为,全面放开二孩后,总和生育率已达到平衡,低生育率趋势难以改变,尤其是“80后”和“90后”,生育观念发生了根本改变,所以需要观察政策的效果,如果达不到预期目标,可能会有第三步调整,比如调整社会抚养费或者鼓励三孩等。
南京财经大学国贸学院教授张文武认为,夫妻双方收入越高,生二孩的可能性就越小。张教授表示,生养后代需要机会成本,而且收入越高的女性,机会成本越大。
据统计,2016年年末中国大陆总人口(包括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海外华侨人数)13827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809万人。
全年出生人口1786万人,比上年多增131万人,人口出生率为12.95‰;死亡人口977万人,人口死亡率为7.09‰;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86‰,比上年提高0.9个千分点。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二孩”生育率明显提升。“单独二孩”“全面两孩”等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促进了出生人口出现回升,“二孩”生育率明显提升,出生人口中“二孩”占比由2013年的30%左右上升到2017年的5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