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王议政

更新时间:2024-09-21 07:22

满人作为渔猎部落发家,逐渐统治周围城邦国土,一方面要处理反抗敌对群体,一方面要团结分封内部的各军事群体。财产上的均贫富和政治上的权利平衡成为落后的渔猎民族的一大特征。

早期形态

议政王大臣”之名正式出现于崇德元年(1636)以后,但满族上层贵族与议国政的制度,却早在清太祖努尔哈赤建立后金汗国之初即已形成。当时满族处于奴隶制封建制转变之际,尚存有浓厚的奴隶主贵族军事民主的习俗。后金的军国大事,都由诸贝勒等人共议裁决。诸贝勒大都是努尔哈赤的子侄等宗室贵族。

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努尔哈赤毁灭满族原生态部落制度,创建新型的八旗(按照军事体制重新编组的家长制部落,努尔哈赤任命自己的子侄为各旗旗主,这是一种典型的以血缘为纽带的宗法政治制度)制度之后,又置议政大臣五人,理事大臣十人,与诸贝勒每五日集会一次,协议国政。

天命六年(1621)二月,努尔哈赤命四大和硕贝勒按月分值,国中一切机务,俱令值月贝勒掌握。

天命七年三月,努尔哈赤又谕令八旗旗主贝勒共议国政。

至天聪年间(1627~1636),除宗室贵族中被封为贝勒者充当议政的成员外,八旗固山额真兼充议政。至此,在天命及天聪年间,这种由宗室贵族及八旗中的五大臣、固山额真等组成的议政制度,虽无议政王大臣会议之名,实际上是议政王大臣会议制度的早期形态。

正式命名

崇德元年,皇太极正式称帝,改国号为清。将原来的旗主全部封王,并令除八旗固山额真继续兼议政大臣外,每旗另设议政大臣三员,在清代历史上正式出现了“议政大臣”的职名。此后,清王朝宗室贵族中的王与八旗固山额真、议政大臣共同议政的形式,即称为“议政王大臣会议”。因参与议政的宗室贵族除亲王、郡王以外,还有贝勒等人,故又称“议政王、贝勒、大臣会议”。会议的成员虽由上层贵族及八旗大臣所组成,但不是所有上层贵族、大臣都可以出席。“议政”是一种正式的职衔,代表着一定的权力和地位,必须经过皇帝的任命。同样,在必要时,皇帝也可以撤销某一贵族及大臣的“议政”资格。

清王朝统一全国后,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成员有较多的增加,贵族中除亲王、郡王、贝勒参加议政外,贝子及公一级也有参加议政的。议政大臣满洲八旗固山额真和大臣外,蒙古八旗的固山额真及中央政府六部满、蒙尚书(部长)也列为议政大臣。其他如皇帝的侍从官员——内大臣、侍卫,以及王、贝勒府中的长史、旗下闲散等,也有被列为议政者。汉军八旗的大臣如范文程宁完我等人也曾一度参与议政。当时在内廷还专设“议政处”,作为议政王大臣的办公处所。凡军国重大事务,不由内阁票拟者,皆交议政王大臣会议。其议政形式有二:一为廷议,一为交议。在清王朝统一全国过程中,用兵频繁,军情险急,议政王大臣会议对重大决策曾起过重要的作用。

逐渐取消

随着国家的逐渐统一及君主专制制度的加强,象征着贵族政治权力的议政王大臣会议制度必然与皇权产生矛盾。议政王大臣会议人数的增加,较低级别的贵族和大臣的参加议政,实际上降低了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权力与地位。

顺治康熙时期,由内阁处理政务,而雍正时又设立军机处,作为赞襄皇帝决策的机构,使权力日益集中于皇帝。议政王大臣会议虽然继续存在,但所议之政,已只限于军务、皇帝出巡、旗务、少数民族事务及重大刑审案件等具体事务,无关乎军国大事。

至乾隆五十六年(1791),乾隆帝取消了议政王大臣职名,自此议政王大臣会议制度也随之消失。

历史意义

清朝的“八王议政”在努尔哈赤时期发挥了积极作用后,皇太极建立大清国后就适时而衰落。清朝皇帝谨记明朝的亡国之训,紧握皇权,开创了满清13皇朝。

这种从“八王议政”到中央集权的转变,恰恰是保证满族以微弱落后的百万人口逐渐统治四亿人口的最重要的权力调控机制,再加上满清建国初期分封汉族领袖为王代替他们统治辽阔的长江以南地区的地方自治制度,有效地麻痹了一个比自己庞大数百倍的异族的反抗意志,从而成功地建立了一个强大而有效的帝国中央政权。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