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6-20 20:32
《公众环境保护的权利构造》基于环境问题的公共性特质,一个国家的民主进程最有可能发达于环境保护领域。要真正实现环境民主原则,环境民主的权利化构造恰是一种良好的制度选择,它使得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具有法律上的正当性。公众环境保护权包括公众环境知情权、公众环境立法参与权、公众环境行政参与权以及公众环境公益诉权。作为一种公权力,它与环境保护领域中的环境立法权力、环境行政权力和环境私法权力的行使融为一体,共同实现国家的环境保护目标。
第一章 导言
一、公众环境保护权利的研究现状
二、公众环境保护权利的研究意义
三、公众环境保护权利的研究内容
四、研究成果欲突破的难题
五、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
第二章 公众环境保护权利构造之理论基础
第一节 问题的提起
第二节 认识宪法及环境基本法中“公民环境权”条款
一、宪法关于环境权的规定与环境保护的宣誓性
二、环境保护的权利基础:一种学界流行的观点
三、国家环境保护的权利基础:宪法中的公民基本权利
第三节 环境保护的权利基础:以公民财产权与生命健康权维护为例
一、财产权、生命健康权的维护:环境法的使命与民法的发展
二、财产权、生命健康权实现的前提条件:良好的环境界定
三、环境人格权:权利的属性与保护的标准
第四节 环境保护的权利与权力配置
一、环境保护公权力的地位及其不足
二、公众环境保护权的界定及其价值分析
三、公众环境保护权构成之路径选择
第五节 结论
第三章 公众环境知情权研究
第一节 公众环境知情权的价值基础
一、环境知情权与公众的自身利益之维护
二、环境知情权与环境公共利益之维护
第二节 公众环境知情权的制度构建
公众环境知情权主体范围
公众环境知情权的知情范围及例外
公众环境知情权的实现方式与法律救济
第三节 公众环境知情权实现的政府义务:以突发性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中环境信息公开为中心
一、问题的提出
二、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中的环境信息公开的必要性
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信息公开的规范性
四、结论
第四节 公众环境知情权实现的企业义务:以企业环境信息强制性公开为中心分析
一、引言
二、企业环境信息强制性公开的主体范围
三、企业环境信息强制性公开的内容
四、企业环境信息强制性公开的方式与途径
五、结语
第四章 公众环境行政参与权研究——以近年来中国环境影响评价争端个案为中心
第一节 公众环境行政参与权的基本范畴
一、公众环境行政参与权的概念
二、公众环境行政参与权的价值分析
第二节 公众环境行政参与权利之主体
一、对公众环境行政参与权利主体的初步界定
二、自然人(个人)
三、组织化的主体
第三节 权利行使中的环境信息公开
一、环境信息公开对公众参与权利行使之影响
二、环境信息公开之内容
三、环境信息公开之方式
四、环境信息公开之要求
第四节 权利行使之方式
一、概述
二、公众参与之公众识别
三、公众意见调查
四、座谈会征求意见
五、听证会征求意见
第五节 权利行使之效力与保障
一、对公众意见的回应
二、公众参与的实效
三、公众参与权利行使的法律保障
第五章 公众环境公益诉权研究
第一节 公众环境公益诉权的界定及其法律属性
一、公众环境公益诉权的界定
二、公众环境公益诉权之性质
三、结语
第二节 公众环境公益诉权之原告资格确认
一、美国公众环境公益诉权原告资格确立之成文法基础
二、环境公民诉讼原告资格在司法实践中的演化
第三节 公众环境公益诉权行使之限制
一、为何要限制公众环境公益诉权的行使
二、环境公益诉权行使前的通知义务
三、行政机构勤勉执法对公民诉讼的阻止
四、对非行政栽量行为的公民诉讼
第四节 公众环境公益诉权行使之激励
一、环境公益诉讼中的诉讼费用负担
二、环境公益诉讼中的和解
第五节 美国环境法律对我国之启示
一、我国需要建立公众环境公益诉讼
二、必须通过法律明确规定公众环境公益诉权
三、放宽原告起诉资格
四、适当限制公众环境公益诉权
五、对公益诉权行使的激励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