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

更新时间:2024-07-02 09:05

公元14年,公历(儒略历)平年,共365天,52周零1天;其中1月1日~1月19日为农历癸酉年(鸡年),1月20日~12月31日为农历甲戌年(狗年),全年无农历闰月天凤元年。

所处朝代

新朝:9年1月15日至23年10月6日。

国内大事

(1)改官易地名

天凤元年(14)七月,王莽依照《周官》和《王制》的经文。设置卒正、连帅、大尹,职务同太守;置令、属长,职同都尉;以置州牧,皇帝接见他们的礼仪同三公。还设部监二十五人,职为上大夫,每人管辖五郡。还规定公作州牧,侯爵作卒正,伯爵连帅子爵作属令,男爵作属民,以上官职都实行世袭制。无爵位者则称大尹。又把长安郊区划分为六乡,每乡置乡帅一人;三辅地区划分为六尉郡,把河东郡河内郡弘农郡、河南郡颍川郡、南阳郡作为六队郡,都设置大夫,职同太守;又设属正,职同都尉。还改河南郡大尹为保忠信卿,增加河南郡属县至三十县。边境地区又设境尉,用男爵担任此职。各地郡、县用“亭”作名称的达三百六十处。

(2)复改货币

天凤元年(14)七月,王莽复申下金、银、龟、贝之货,颇增减其价值,废除大、小钱,另作货布货泉,两种货币同时流通。货泉重五铢,货布重二十五铢,但一货布却值二十五货泉。货币价值的比例仍不合理。以因大钱通行已久,罢之恐民挟不止,乃规定大钱仍可流通一时,六年后才全部废止。

(3)益州夷起兵

天凤元年(14)七月,益州夷不堪扰,起兵反莽,杀益州大尹程降。王莽遣平蛮将军冯茂发巴、蜀、犍为吏士,前往镇压,连年不克。天凤六年春,益州夷栋蚕、若豆等又起兵杀郡守,攻略吏民。王莽大司马护军郭兴,庸部牧李晔率兵进击。

国外大事

(1)8月19日--罗马帝国开国皇帝奥古斯都大帝(屋大维)逝世(公元前63年出生),元老院推选出提比略为奥古斯都。朱里亚·克劳狄王朝统治开始。

(2)南部意大利奴隶牧民发动骚乱。

(3)班诺尼亚的罗马驻军叛乱,提比略派遣军队平定之。

(4)日耳曼人起义,提比略派侄子日曼尼卡斯去征讨。

(5)阿米尼乌斯与马波德发生冲突,德鲁苏斯之子日耳曼尼乌斯趁机再次率罗马军入侵日耳曼尼亚

(6)奥维德,古罗马诗人逝世。

节气时刻表

传统节日

史料记载

王莽中天凤元年(甲戌,公元一四年)

春,正月,赦天下。

莽下诏:“将以是岁四仲月遍行巡狩之礼,太官赍Я、干肉,内者行张坐卧;所过毋得有所给。俟毕北巡狩之礼,即于土中居洛阳之都。”群公奏言:“皇帝至孝,新遭文母之丧,颜色未复,饮食损少;今一岁四巡,道路万里,春秋尊,非讙、干肉之所能堪。且无巡狩,须阕大服,以安圣体。”莽从之,要期以天凤七年巡狩;厥明年,即土之中,遣太傅平晏、大司空王邑之洛阳营相宅兆,图起宗庙、社稷、郊兆云。

三月,壬申晦,日有食之。大赦天下。以灾异策大司马逯并就侯氏朝位,太傅平晏勿领尚书事。以利苗男䜣为大司马。莽即真,尤备大臣,抑夺下权,朝臣有言其过失者,辄拔擢。孔仁、赵博、费兴等以敢击大臣,故见信任,择名官而居之。国将哀章颇不清,莽为选置和叔,敕曰:“非但保国将闺门,当保亲属在西州者。”诸公皆轻贱,而章尤甚

夏,四月,陨霜杀草木,海濒尤甚。六月,黄雾四塞。秋,七月,大风拔树,飞北阙直城门屋瓦。雨雹,杀牛羊。

莽以《周官》、《王制》之文,置卒正、连率、大尹,职如太守;又置州牧、部监二十五人。分长安城旁六乡,置帅各一人。分三辅为六尉郡;河东河内弘农河南颍川南阳为六队郡。更名河南大尹曰保忠信卿。益河南属县满三十,置六郊州长各一人,人主五县。及它官名悉改。大郡至分为五,合百二十有五郡。九州之内,县二千二百有三。又仿古六服为惟城惟宁惟翰惟屏惟垣、惟籓,各以其方为称,总为万国焉。其后,岁复变更,一郡至五易名,而还复其故。吏民不能纪,每下诏书,辄系其故名云。

匈奴骨都侯须卜当、伊墨居次云劝单于和亲,遣人之西河虎猛制虏塞下,告塞吏云:“欲见和亲侯。”和亲侯者,王昭君兄子歙也。中部都尉以闻,莽遣歙、歙弟骑都尉、展德侯飒使匈奴,贺单于初立,赐黄金衣被缯帛;绐言侍子登在,因购求陈良、终带等。单于尽收陈良等二十七人,皆械槛付使者,遣厨唯姑夕王富等四十人送歙、飒。莽作焚如之刑,烧杀陈良等。

缘边大饥,人相食。谏大夫如普行边兵还,言:“军士久屯寒苦,边郡无以相赡。今单于新和,宜因是罢兵。”校尉韩威进曰:“以新室之威而吞胡虏,无异口中蚤虱。臣愿得勇敢之士五千人,不赍斗粮,饥食虏肉,渴饮其血,可以横行!”莽壮其言,以威为将军。然采普言,征还诸将在边者,免陈钦等十八人,又罢四关镇都尉诸屯兵。单于贪莽赂遗,故外不失汉故事,然内利寇掠;又使还,知子登前死,怨恨,寇虏从左地入不绝。使者问单于,辄曰:“乌桓与匈奴无状黠民共为寇入塞,譬如中国有盗贼耳!咸初立持国,威信尚浅,尽力禁止,不敢有二心!”莽复发军屯。

益州蛮夷愁扰,尽反,复杀益州大尹程隆。莽遣平蛮将军冯茂发巴、蜀、犍为吏士,赋敛取足于民,以击之。

莽复申下金、银、龟、贝之货,颇增减其贾直,而罢大、小钱,改作货布货泉二品并行。又以大钱行久,罢之恐民挟不止,乃令民且独行大钱;尽六年,毋得复挟大钱矣。每壹易钱,民用破业而大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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