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16 23:01
公叔痤(?―公元前361年),战国时期魏国大臣,见载于《战国策》。
据《战国策》记载,公叔痤曾担任魏国将领,率军与韩、赵两国联军在浍水北岸交战,大败联军,擒获赵国将领乐祚。魏王得知胜利的消息后,十分高兴,亲自到城郊迎接公叔痤,并宣布赐田地一百万亩作为公叔痤的食禄。公叔痤倒退几步,然后拜了两拜辞谢,不敢领赏。他反复说明,军队英勇善战,具有一往无前的斗志,不避艰险,百折不挠,全赖吴起当年训练有方,是吴起的功劳;在战场上,察看地形,分析敌我双方形势,提供决策方案,使得三军将士心明眼亮,目标明确,是部下巴宁、爨襄的功劳。再说还有魏王制定的军法,有功必赏,有过必罚,保证军队的战斗力。而他自己只是看准进攻敌人的时机,便击鼓进军不敢懈怠,这算什么功劳。公叔痤的谦逊受到魏惠王的嘉许,于是赏赐给吴起的后人二十万亩土地,巴宁、爨襄每人各十万亩土地。
魏王说:“公叔痤难道不是一个有德行的人吗!已经替我战胜强大的敌人,还不遗忘贤者的后代,不掩盖能士的功劳,公叔痤怎么能不得到好处呢?”所以再赏赐给公叔痤土地四十万亩,加上起初赏赐的土地一百万亩,使他拥有土地一百四十万亩。
当时,公叔痤任用卫国公族公孙鞅担任其中庶子。公孙鞅喜欢研究刑名之学,公叔痤知道他有才干,但还未来得及向魏惠王推荐,公叔痤便病重。魏惠王亲自前去探望公叔痤,说:“您的病如有不测,江山社稷将怎么办呢?”公叔痤回答说:“我的中庶子公孙鞅,虽然年轻,但有奇特的才能,希望大王将全部国事交给他,听任他去治理。”魏惠王默不作声。魏惠王刚要离去,公叔痤屏退左右说:“大王如果不任用公孙鞅,那就一定要杀死他,不能让他离开魏国。”魏惠王没有答应,出来后对左右大臣说,“难道不可悲吗!凭公叔痤的贤能,却对我说在国事上一定要听从公孙鞅,难道不是很荒谬吗?”魏惠王走后,公叔痤召来公孙鞅向他道歉说:“今天大王询问可以做相国的人,我推荐你,看大王的表情是没有答应我。我应当先尽忠君之礼,后尽人臣之责,对大王说如果不任用公孙鞅,就应当杀死他。大王同意我的建议。你可赶快离开,不然将被捉拿。”公孙鞅说:“魏王不能听您的话任用我,又怎能听您的话杀死我呢?”公孙鞅始终不愿离开。
不久,公叔痤去世。当时公孙鞅得知秦孝公求贤,于是在埋葬完公叔痤后,向西投奔秦国,并得到秦孝公的重用,实施其著名的商鞅变法。
魏惠王:“公叔岂非长者哉?既为寡人胜强敌矣,又不遗贤者之后,不揜能士之迹,公叔何可无益乎?”
刘向《战国策》:“秦果日以强,魏日以削。此非公叔之悖也,惠王之悖也。”
《史记·卷六十八·商君列传第八》
《战国策·卷二十二·魏策一》
公叔痤之名,见载于《战国策·魏策一》中《魏公叔痤为魏将》和《魏公叔痤病》两则。前者记录公叔痤在浍北与赵国、韩国作战取胜,并以“魏王”指代当时的魏国君主,但没有明确的君主谥号及年份信息;后者记载公叔痤与临终时向魏惠王推荐商鞅之事,但行文中又出现“共叔”及“公孙痤”的表述。
《史记·魏世家》和《史记·六国年表》均记载了浍之战中魏国的胜利,将此事系于魏惠王九年(周显王七年,前362年),《资治通鉴》同。但它们都没有记载领兵打仗的将领是公叔痤,也没有记载后续公叔痤辞让封赏等事。
《史记·商君列传》也记载了商鞅担任魏国相国的中庶子之事,相关情节较《战国策》更为详细,但在中华书局1959年点校版中,这位魏国相国的名字被表述为“公叔座”。《资治通鉴》将此事系于周显王八年(前361年)。也有其他后世史料称,此人即在少梁之战中被秦军俘虏的“公孙痤”,被俘后被秦国放归。
据《史记·孙子吴起列传》记载,在田文(注:此处指战国时魏国国相田文,非孟尝君田文)死后,“公叔”担任魏国相国,并娶魏国公主为妻。当时吴起在魏国担任西河郡(今陕西渭南合阳一带)郡守,威望很高,曾率军伐秦,攻取五座城池,固守西河,屏障魏国,使秦军不敢东向。
公叔对吴起非常畏忌,便想害吴起。公叔有个仆人对他说:“吴起很容易除掉。”公叔说:“如何下手?”仆人说:“吴起为人有节操,廉洁而重视声誉,你可以先向魏武侯说:‘吴起是个贤明的人,我们魏国属于侯爵一级的小国,而且和强大的秦国接壤,臣恐怕吴起不想长期留在魏国。’魏武侯必然要问:‘那怎么办呢?’你就乘机向魏武侯说:‘君侯可以把一位公主许配给吴起,他如果愿意留在魏国就必定欣然接受,如果不愿意留在魏国就必然辞谢。以此就可以试探他的想法。’然后你再亲自把吴起邀请到你的府上,让公主故意发怒而轻谩你。吴起看见公主那样轻贱你,他想到自己也会遭到轻贱,就会辞而不受。”于是公叔依计行事,吴起果然看见公主轻谩公叔就辞谢魏武侯。魏武侯因而对吴起有所怀疑而不信任他。吴起害怕魏武侯降罪,于是离开魏国而到楚国。从此,公叔稳踞相位。
《史记》在该处记载,仅言“公叔”,不详其名。《史记索隐》注解称该处的“公叔”出身韩国公族,未详何据。《资治通鉴》于周威烈王十五年(前387年)魏文侯卒、魏武侯继位条下附记此事,则使用了“魏相公孙”的表述,也没有指明其人就是公叔痤。
《史记·秦本纪》《史记·魏世家》均记载,秦献公二十三年即魏惠王九年(362年),魏国与秦国在少梁交战,魏将公孙痤被俘虏。《史记·六国年表》则记载是魏国太子被俘虏。《资治通鉴》采信了公孙痤被俘的说法,部分后世文献将此人与公叔痤联系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