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制

更新时间:2024-02-24 02:21

公司制企业是一种以法人财产制度为核心,以科学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为基础,从事大规模生产经营活动,具有法人资格并依法设立的经济组织。公司制具有两个主要特点。第一,公司就是法人。公司是一个法人团体,具有法人地位,具有与自然人相同的民事行为能力。这是现代公司制的根本特点。第二,公司实现了股东最终财产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的分离。

定义

公司制(the corporate system)是现代企业主要的典型的组织形式。

公司制企业

我国法定公司形式有两种,即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只有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称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应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及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股东应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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