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增资

更新时间:2024-06-14 13: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章的相关规定,公司增资: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拓宽业务、提高公司的资信程度而依法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行为。

增资方式

增加资本的方式主要有增加票面价值、增加出资、发行新股或者债转股。

1、增加票面价值

增加票面价值,是指公司在不改变原有股份总数的情况下增加每股金额。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达到增加资本的目的。譬如,法定公积金,应分配股利留存,以及股东新缴纳的股款,均可记入每股份中,从而使其票面价值增加。

2、增加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如果需要增加资本,可以按照原有股东的出资比例增加出资,也可以邀请原有股东以外的其他人出资。如果是原有股东认购出资,可以另外缴纳股款,也可以将资本公积金或者应分配股利留存转换为出资。

3、发行新股

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份可以采取发行新股的方式。发行新股是指公司为了扩大资本需求而发行新的股份。发行新股份既可以向社会公众募集,也可以由原有股东认购。通常情况下,公司原有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preemptive right)。

4、债转股

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份数额还可以采取将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公司股份的方式。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可以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债券,如果将该种债券转换成为公司股份,则该负债消灭,公司股本增加。

增资流程

1、开立股东会

股东同意此次公司增资,并出具股东会决议、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2、开立验资账户

开立验资账户所需材料: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公章、财务章、法人章、股东章、股东身份证原件、增资股东会决议及验资户银行的各种开户表格。

3、增资资本进账询证

以各个投资人的身份打入相应的投资比例的增资资本,增资资本进账后与会计师事务所联系索取询证函,交到验资账户银行领取三单:进账单、对账单、询证函。

4、出具增资验资报告提交工商

三单领取后带着增资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或章程及公司相关证件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增资验资报告。增资验资报告出具后可至工商局提交增资变更事项,所需材料:营业执照正副本,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决议、章程、增资验资报告,5个工作日后领取增资后的营业执照。

5、增资验资户销户转入基本账户

营业执照增资好以后就可以办理销户手续,销户材料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公章、财务章、法人章、股东章、投资人身份证,首先填好销户材料后提交银行柜台,然后把增资验资户资金转入公司的基本账户内,这样就可以把验资户销户了,不至于往后无证据之时,万般无奈了。

增资材料

增加注册资金需要的材料清单:

1、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 组织机构代码正本原件;

3、 税务登记证正本原件;

4、 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5、 法人身份证原件;

6、 原公司章程;

7、 原验资报告复印件;

8、开户许可证原件;

注意事项

货币资金出资注意事项

1、开立银行临时帐户投入资本金时须在银行单据“用途/款项来源/摘要/备注”一栏中注明“投资款”

2、各股东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别投入资金,分别提供银行出具的进帐单原件

3、出资人必须为章程中所规定的投资人 B以实物、无形资产(如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

出资注意事项

1、用于投资的实物为投资人所有,且未做担保或抵押

2、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对其拥有所有权

3、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拥有土地使用权

4、注册资本中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其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最多可占到注册资金的70%)

5、以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的须经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

6、公司章程应当就上述出资的转移事宜作出规定,并于投资后公司成立后六个月内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转移过户手续,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增资变更

需提交下列文件,去注册地的工商部门申请变更:

A、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B、股东会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

C、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者新的公司章程;

D、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及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协议作价的协议书;

E、公司增加新股东的,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F、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增资意义

A、筹集经营资金

B、保持现有运营资金,减少股东收益分配。

C、调整股东结构和持股比例。

D、提高公司信用,获得法定资质。

E、让企业获得更高的利益

外资增资

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注册资本的具体程序是:

(1)企业向北京市商务局提交董事会决议和董事长签署的申请书等文件。

(2)经审查同意后,企业按照变更登记的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调整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还应与其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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