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学

更新时间:2023-01-05 07:57

公安学,是关于中国公安工作规律和对策的知识体系,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下公安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和概括。公安学是所有公安学科的总称。公安学是研究调整有关国家安全与社会治安秩序的社会关系的行为规律的一门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相交叉的综合学科

概念

中国人民公安工作,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不论是在新民民主义革命时期,还是在建国后的社会主义革命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走出了一条有独创意义的人民公安工作的发展道路。我国的公安学就是这长期历史经验的总结,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民警察学。

性质

公安学在高等教育专业学科序列中被列为一级学科。公安学主要以公安机关的司法和执法为研究内容是偏离了公安学应该具有的学科性质。准确地说,公安学所要研究的内容与法律或法制有关,但又不仅仅是法律科学范围以内的内容。法维护人类社会的安全、稳定和秩序,但有关人类社会安全、稳定和秩序的事物不仅仅是法。所以,与其说公安学是法学中的学科,不如说公安学属于法学以外的社会科学。“社会科学是一组相互关联的研究人类行为各个不同方面的学科。社会科学包括社会学、经济学、心理学、政治学和人类学。”其中社会学的研究范围最为广泛,文化问题、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群体问题、性的问题、阶级或阶层问题、种族和民族问题、性别和年龄问题、家庭问题、教育问题、宗教问题、科学问题、经济秩序问题、政治秩序问题、人口与健康问题、城市化问题、社会变迁问题、社会运动问题、现代化问题,几乎人类社会的所有方面社会学都作研究,但是,唯独在社会安全方面,社会学研究却很少涉及。因此,公安学应该成为补足这种研究缺陷的社会科学学科。

当然,公安学中还包括自然科学(主要是技术科学)的内容,自然科学即“关于自然界发展规律的知识体系,是人类改造自然的的实践经验的总结”。在公安学中,自然科学技术有着越来越多的应用,因此,不能把公安学看成是纯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技术在公安学的应用有着以下的特点:1、其最终目标,不是像用于生产行为那样为了解决片段自然办的矛盾问题,而是为了调整社会关系,解决违法犯罪问题。2、公安行为需要什么技术手段,如何应用它们,都要服从法律、政策和制度的规定。

研究问题

作为社会安全学(the social safety theory)的公安学,是关于人类社会安全问题的学问,研究什么是人类社会的安全,为什么人类社会会出现安全问题,怎样才能实现人类社会的安全。什么是人类社会的安全,涉及社会安全的定义问题、内容问题和标准、指标、标志等问题。为什么人类社会会出现安全问题,涉及社会安全危机的原因、因素、内容、形式、规律等问题。怎样才能实现人类社会的安全,涉及实现社会安全的途径、方式、手段等问题。此外,人类社会的安全需要也应该是公安学研究的基本问题。

什么是人类社会的安全?在人类社会发展演进的过程中,安全的内容和标准有些什么样的变化?不同民族和持不同文化观念、不同宗教观念的人民对于安全的内容和标准有没有不同的认识和理解?有些什么样的不同认识和不同理解?不同民族和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通常通过什么样的途径和方式实现社会安全?今天,人类社会面临哪些安全方面的问题?如何解决今天的社会安全问题?这些问题可能是公安学的基本问题。对这些问题的展开研究,会涉及许许多多的具体问题。如,今天的人类社会所面临的安全问题,具体展开就会有战争问题、动乱问题、恐怖问题、犯罪问题、事故问题、资源短缺问题、环境污染问题、自然灾害问题等等。这每一个问题,又可以展开出许多的问题。从对大的基本问题的研究到对小的具体问题的研究可以构成公安学的宏观研究、客观研究和微观研究。

体系

在整个科学领域当中,区别于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这类基础理论学科,公安学属于应用科学和对策性学科。对于公安现象,公安学不光回答“是什么”、“为什么”、“有什么规律”,更要回答“怎么办”、“如何解决问题”、“采取什么对策”。因此,公安学中大多数内容是应用性和操作性的。对策性行为,是公安学研究的起点和归宿。但这并不意味着它没有自己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它的应用对策知识的水平,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基本原理所达到的水平。故要从这种特点出发,认识公安学的体系。

(一)从知识成果形式上分,有理论知识和经验知识。

1、公安学的理论知识,是指那些由一定的公安学概念、原理及它们进行论证和阐释形成的知识体系。公安学各门专业学科都有自己的理论知识体系。它们通过科学抽象,把握了公安现象中本质的、普遍深刻的内在联系。

2、公安的经验知识,是指那些通过公安实践直接直接获得的体验,它们主动地反映了公安现象事物之间的联系。如有操作性研究成果是成功有效的措施、方法、技术、技能等知识的系统化,可以通过直接的传播、观察和训练来掌握。它们具有更大的可感性、生动性、实用性。

(二)从公安学所包含的子学科的不同性质上分,有以下三类:

1、公安社会学科。主要是研究有关公安工作社会关系及运用公安对策对社会关系进行有效调整的知识体系。

2、公安技术学科。主要是研究应用于公安专业的科学技术形成的知识体系。公安专业特点决定了这个学科中有两类内容:

(1)公安实验技术学科,即依赖实验设施进行科学研究的公安科学技术知识,如法医学、刑事物证检验、侦察技术学等。

(2)公安技能学科,即需要通过人体反复训练,形成人身操作行为“动力定型”的知识体系,需要一定的体力基础,具有技巧性,如警用武器与与警械使用技能,警用车辆驾驶技术等。

3、公安综合应用学科。这类学科是公安社会学科、公安技术学科或其他学科的交叉结合形成的综合性边缘学科,这类学科在公安学中有很强的应用性。

(三)从子学科在公安学中的不同层次和地位上区分,有两大类:

1、公安基础学科。它主要研究的是有关公安工作的带普遍性的规律和基础知识,为公安专业学科提供基础理论、基本对策、基本方法以及综合性基础知识。

2、公安专业学科。主要是分别研究那些体现公安机关专门职能工作的特殊规律的学科。它们提供专业理论、专业对策、专业技术、专业技能以及综合性专业知识。

上述不同角度的公安学科分类,形成纵横交叉的关系(见下表)。

范畴

公安学的主要范畴有安全、稳定、秩序和与之对应的战争、动乱、恐怖、灾害等。关于“安全”,可能需要研究安全标准、安全途径、安全内容、安全指标、安全模式、安全等级、安全因素等;关于“稳定”,可能需要研究稳定标准、稳定因素、稳定内容、稳定指标等;关于“秩序”,可能需要研究秩序方式、秩序目标、秩序途径、秩序手段等;关于“战争”,可能需要研究战争预测、战争预报、战争防范、战后恢复等;关于“动乱”,可能需要研究动乱原因、动乱形式、动乱预防、动乱危害、动乱对策等;关于“恐怖”,可能需要研究恐怖原因、恐怖形式、恐怖内容、恐怖危害、恐怖对策等;关于“灾害”,可能需要研究灾害形式、灾害内容、灾害性质、灾害后果、灾害预防、灾害救助等。在关于战争的研究方面,公安学区别于军事学的主要之点应该是,军事学主要研究如何取得战争的胜利,而公安学主要研究如何预防战争,消除因战争而给人类社会造成的安全威胁。

历史发展

中国人民公安保卫工作的历史,始于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从那时起即有了关于公安保卫工作专业学习的教育训练读本,实际已被当作一项专门学问对待了。在苏区根据地出版的《审讯术》一书,即是一本公安学的专门著作。抗日战争以后,印行了不少公安保卫教育训练读物。1942年在延安正式出版了谭政文著的《审讯学》。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党政领导人的著述和政法工作文件中有许多关于公安工作的经验总结和理论阐释,对公安学的发展起了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 建国以后中央和地方公安院校成立不久就编写了大量有关侦查、保卫、治安、预审、警卫、劳改等方面的教材,形成了初具规模的公安专业著作系列。它们标志着我国公安学的某些专业知识已开始走上了科学发展的道路。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公安教育和公安科学研究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1984年7月,公安部成立了公安教材编审委员会,在其领导下,以公安院校为基地,编写了大批公安教材。这些著作展示了一门新学科的基本体系。其中,1985年出版的《公安学概论》第一次提出了公安学的概念。1992年出版的《公安学基础理论研究》提供了将各公安学分支学科联结起来的理论基础。1993年国家教委正式批准将公安学列入高等教育课程设置专业目录,这意味着公安学这个学科已被承认。

公安类专业包括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所列法学门类中的“公安学类”专业、工学门类中的“公安技术类”专业,《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中所列“公安大类”专业及与之相关的目录外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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