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31 20:37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警务督察局负责对公安部所属单位和下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安部部长负责
根据《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实施办法》和《公安部关于公安部督察委员会职责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公安部督察委员会领导全国公安机关的督察工作。
(一)对公安部所属单位和下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二)审定全国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的部署;
(三)发布有关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的决定和命令;
(四)审议和批准警务督察工作年度计划和执行情况报告;
(五)定期听取公安部警务督察局的工作汇报;
(六)应当由督察委员会行使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