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04 11:15
公用物,直接为一般社会公众所使用的物。是一种负担了公共用益使命的物。其所有权并非真正的“私权”,其体现了对所有权制度技术价值的借用。公用物不同于公有物:前者强调公用性,包括公用物承载着确实且持续性地负担公用性的功能和使命,应当平等地向社会公众开放,使用人具有不特定性等,后者是提供公众服务的财产,由一定的政府机构使用,属于行政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