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文书

更新时间:2022-11-25 10:55

公证是中国特有的一种司法制度,其特点是由国家成立公证机关,对公民所要求公证的事项,经过法定程序的审核后,公证处如认为正确无误及合乎法律,便可发公证书。公证文书是公证人行使的公证权的体现,就如裁判文书是法官行使的司法裁量权的体现。

公证

由于公证处所能公证的范围很大,只要不违反法律,不违背社会公德的话,公民均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而向公证处申请公证文书。现时公证书可以说得上是深入民间,在国内有很强的公信力。

公证文书

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包括国内公证和涉外公证两部分。国内公证又分为经济合同公证和民事法律关系公证两大类。

中国公证制度概况

公证是一种古老的法律制度,有两千多年的发展史。它起源于古罗马共和国时代,欧洲在15世纪就出现了世界最早的公证法,拿破仑的民法典中就作出了一系列公证的规定。

公证的历史

公证制度在清朝末年修律时正式传入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立国后一直都有推行公证制度,1951年9月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的《法院暂行组织条例》规定公证由市、县级法院办理。1954年,公证工作转归国家司法行政机关领导。文革时期,受当时社会极左思潮影响,公证活动几乎停顿,仅保留涉外公证归法院办理。直至1982年,中国政府为了适应改革开放,颂布了现行的《公证暂行条例》,重新确立及推行公证制度。

公证处架构

按照现行的《公证暂行条例》,内地的公证职能是由国家设立的公证处统一行使。公证处的设置从县、市至省都有,彼此承办的业务并无区别,但省公证处受理范围则更大些。各级公证处彼此之间互不隶属,但要接受当地司法厅或司法局的管理和领导,像省公证处就由省级司法厅直辖管理,而县公证处则由县司法局管理,两者不存在直属领导关系。

每间公证处设有公证员及助理公证员,并可根据需要设立主任和副主任。公证是由当地司法行政机关,依照干部管理的规定任免。

公证的意义

公证制度的特色,在于国家特设专职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司法证明权。在这种制度之下,公证处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引起民事权益的法律行为,如收养、继承等,对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如债权文书等,按法定程序审查后而加以证明的一种司法行为。由于公证处为国家机关,且公证文书签发前有法定的审查手续,是以经过公证的文件,在国内一般是有很强的公信力。

时至今日,内地的“公证”已为人们广泛使用。大至企业收购、合并、土地拍卖、银行巨额贷款,小至公民婚嫁、继承、买楼或出国留学,无不与公证息息相关。公证文书使用范围遍及超过100个国家和地区,可见在日常生活中,公民使用公证已非常普遍。

公证文书翻译样本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State of New York

Department of State

It is hereby certified, thatXXXwas Clerk of the County of New York in the State of New York, and Clerk of the Supreme Court therein, being a Court of Record, on the day of the date of the annexed certificate, and duly authorized to grant same; that the seal affixed to said certificate is the seal of said County and Court; that the attestation thereof of said Clerk is in due form and executed by the proper officer; and that full faith and credit may and ought to be given to said Clerk’s official acts.

In Testimony Whereof, the Department of the State seal is hereunto affixed.

Witness my hand at the city of New York

this 8 day of August Two Thousand and Eight

Sandra J. Tallman

Special Deputy Secretary of State

美国

纽约州

州务部

特此证明,Norman Goodman在出具所附证明之时系纽约州郡书记员及该县最高法院(记录法院)书记员,其系经正式授权后出具所附证明;证明上所盖公章为纽约郡公章及该县最高法院公章;所附该书记员的宣誓书格式正确且经由适当官员签署;并且,对于该书记员的公务行为,应给予完全的尊重和信任。

以此为证,特此加盖纽约州州务部公章。

(盖章见原件)

2012年8月13日于纽约市签上本人姓名。

Sandra J. Tallman (签名)

特别副州务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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