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16 11:40
六安市公安局是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办公地址位于安徽省六安市佛子岭路与梅山南路交叉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公安工作的法律、政策和部署;制定全市公安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领导和指挥全市公安工作。
(二)负责对影响、危害社会治安警务信息的收集研判,拟定处置对策。
(三)负责全市公安机关侦查工作,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重、特大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预审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行动。
(四)负责全市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组织、指挥、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案)件、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组织、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
(五)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的案件,打击出入境违法犯罪活动。
(六)负责消防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管、协调地方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和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七)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管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
(八)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监督、检查、指导。
(九)负责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负责组织、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查打击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刑罚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监管场所的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到我市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十三)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和实施全市公安机关指挥系统、刑事、信息通信等技术建设。
(十四)拟订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措施,规划和实施全市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监督全市警务保障制度的落实工作。
(十五)组织、协调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六)指导武警部队和公安消防部队建设。
(十七)领导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拟订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制度。
(十八)拟订全市公安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市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人事管理、教育训练、公共关系等工作。
(十九)组织实施公安机关督察工作,监督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的执法和警务活动,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全市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二十)指导全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
(二十一)指导列入双重管理的森林公安和铁路公安工作。
(二十二)承办省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警令部
协助局领导统一指挥,实施全市重大警务活动的警力调配、指挥,协调处置紧急事件、突发事件;负责受理人民群众电话报警、求助和投诉工作;负责情报会商、线索核查、矛盾纠纷排查和风险隐患化解工作;负责公安统计工作。
(二)政治部
领导、协调人事科、宣传科、教育训练支队、离退休干部管理科、机关党委、辅警管理科工作。
(三)人事科
负责市公安局干部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工作;承担全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警籍管理工作;负责工资福利、奖惩、优抚、技术职称评定等工作;协助管理县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
(四)宣传科
指导全市公安队伍思想政治教育、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和公安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市本级公安外宣策划与组织实施;负责和协调全市公安舆情引导工作;承办新闻发布的组织工作。
(五)离退休干部管理科
承担市公安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派出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六)警务保障处
负责市公安局行政业务经费的管理使用;监督市局机关、直属单位各项经费的使用情况;编制市局年度经费预算,安排用款计划;负责市公安局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机关后勤保障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业务经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
(七)审计室
承担市公安局机关、直属单位、派出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指导中央政法经费使用的审计工作;负责上级机关和领导批办的审计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审计工作。
(八)科技信息化处
(略)
(九)行政审批服务科
负责对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和政务公开的相关工作;负责对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指导、督办公安机关内部的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公安行政审批工作的运行;负责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动态调整等有关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行政审批职能。
(十)警务督察支队
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依照《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对全市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实施监督;承担全市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教育训练支队(六安市警官培训学校)
指导、组织全市公安机关警衔晋升培训、初任培训、业务培训、基层一线民警轮训等民警训练工作;负责警察体育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民警心理健康服务组织工作;负责民警进修学历工作,服务公安院校招生相关工作。
(十二)刑事侦查支队
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的侦查工作,组织、指挥、协调全市有较大影响和跨市、县重特大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承担全市公安机关刑事政策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公安刑侦基础工作;组织、指挥、协调侦办全市有较大影响的涉黑案件。
(十三)治安警察支队
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和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依法履行对户政、人口和出租房屋以及特种行业、娱乐服务场所治安管理以及危险物品的监管工作;指导、监督群众性治安防范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承办重大治安案件和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查处、侦办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派出所和城乡社区警务建设;指导行业公安业务工作。
(十四)特警支队
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全市巡逻工作;维护辖区(主要是六安市区)内的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先期处置突发性事件、暴力恐怖案件、灾害事故和对暴力犯罪分子的追捕、堵截工作;执行其他应当由防暴警察执行的机动任务。
(十五)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负责研究、分析全市经济犯罪动态及犯罪形势、规律,制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打击各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侦办各类经济犯罪案件,缉捕各类经济犯罪逃犯;负责“打假”工作,维护我市经济安全和正常经济秩序。
(十六)国内安全保卫支队
(略)
(十七) 技术侦察支队
(略)
(十八) 警卫处
负责组织实施对来我市的党和国家领导人、来访的重要外宾及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指导县区公安局执行各项重大警卫任务,做好警卫基础工作。
(十九) 禁毒支队(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组织、指导、承办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开展毒品预防宣传教育、禁吸戒毒、禁种铲毒工作;承担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 出入境管理支队
负责公民出入境管理工作;负责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华侨、港澳台人员出入境、过境以及外国人居留、旅行等行政事项审批和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的案(事)件。
(二十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
(略)
(二十二)法制支队(市公安局直属分局)
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法制及执法规范化建设;负责对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治安处罚等案件的业务把关;承办行政案件复议、诉讼工作;组织开展公安法学研究和全市公安系统普法教育活动。负责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查办群众信访及控告、申诉案件,督办批办、交办信访事项及控告、申诉案件的办理情况;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信访工作。
(二十三)保安管理支队
承担全市保安服务行业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保安员培训及资质管理工作;为社会提供专业化安全防范服务,维护社会治安,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二十四)监所管理支队
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等场所和人员的监管教育工作;研究拟订有关政策和制度,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掌握羁押情况,检查指导收押场所安全防范工作;指导全市监管场所协助破案工作。
(二十五)公交分局
负责维护城区客运汽车站的治安秩序,处置治安突发事件;会同城区分局打击城区街面和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盗窃、扒窃等违法犯罪行为;侦办发生在城市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生的扒窃案件,以及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的案件。
(二十六)六安市看守所
承担对刑事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和少数短刑已决犯的羁押、教育管理工作。具体执行人民法院判处拘役的服刑人员监管工作。
(二十七)六安市拘留所
负责对被依法治安拘留人员的收拘及教育管理工作。
(二十八)交通警察支队
指导、监督和参与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指导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和处理;依法履行对全市机动车辆及驾驶人员的管理;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负责全市道路交通管理的网络建设及科学技术的研究推广和应用;管理交警系统器材装备。
(二十九)辅警管理科
负责全局辅警队伍的招聘、考核、调配、辞退、工资福利和劳动保障等工作,指导各县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
(三十)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支队
涉密,略。
(三十一)监察留置所
保证被留置人员在留置期间的安全;保障监察机关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管理留置人员在留置期间的生活;负责在留置期间看护队伍的教育、管理、勤务安排和考核奖惩。
(三十二)反恐支队
涉密。略。
(三十三)森林警察支队
指导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 ,查处森林和草原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协同林业主管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
(一)六安市公安局金安分局
内设政工科、办公室、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纪检监察室、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治安大队、刑警大队、情报大队、禁毒大队,下辖24个派出所,均为副科级规格。
金安分局行政编制370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处级),政委 1名(正科级),副局长4名(副科级),纪工委书记1名(副科级);其他副科级职数66名。
(二)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
内设政工科、办公室、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纪检监察室、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治安大队、刑警大队、情报大队、禁毒大队,下辖25个派出所,均为副科级规格。
裕安分局行政编制370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处级),政委 1名(正科级),副局长4名(副科级),纪工委书记1名(副科级);其他副科级职数68名。
(三)六安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
内设综合办公室、治安大队、刑警大队、法制(信访)科、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情报大队),均为副科级规格。
开发区行政编制33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处级),政委 1名(正科级),副局长2名(副科级);其他副科级职数8名。
(四)六安市公安局叶集分局
负责叶集区的社会治安防控和刑事案件侦办工作。内设指挥中心、政工室、警务保障室、纪检监察室、法制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交通管理大队,下辖6个派出所,均为副科级规格。
六安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督察长 (兼):王晓晨
六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生全
六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张仁幼
六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丁世民
六安市公安局副局长:周本祥、邢马军
六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刘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