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12 21:40
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0月10日,注册地位于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55号,法定代表人为冯世川。
公司领导机构由董事会、党委、监事会、经营层组成。近期暂设党群宣传办公室、办公室、督查室、人力资源处、规划技术处(总工办)、工程管理处、计划财务处、合同预算处、安全质量处、机电设备处、前期工作处、资源开发处、运营管理处14个部门。根据不同阶段业务发展及轨道交通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工作的需要,还将逐步增设内设机构,并适时组建专业分公司。公司现有人员125人,还将根据需要,陆续引进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急需短缺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培养储备运营管理人才,预计1号线一期工程建成运行时,员工将达2500人左右。
经营范围包括兰州市轨道交通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轨道交通产业多元化开发;土地资源开发;土地整理;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地产租赁经营;物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检验检测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经营(不含融资租赁);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及其他禁止或需取得前置许可的项目);网络系统集成;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互联网新闻服务);物联网应用技术、新能源技术研发、推广服务;软件开发;综合管理服务;市场营销咨询及策划;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国内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停车场管理服务;汽车充电服务;公共设施管理;生态修复治理工程、环保工程、电力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城市绿化管理;日用百货、建筑建材、五金交电、工艺品、地铁卡批发零售;水、电、暖费代收代缴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55号
潘军:董事长
贡保东珠:副总经理
2021年4月27日,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2021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荣誉称号。
2021年6月,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党委被授予“甘肃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2022年8月,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获2020—2021年度全国“安康杯”竞赛活动优胜单位称号。
2024年8月26日,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被兰州铁路运输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甘7101执851号】,执行标的36801808.0元。
2024年9月6日,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被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津03执恢125号】,执行标的224729184.0元。
2024年9月12日,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被兰州铁路运输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甘7101执950号】,执行标的5169305元。
2024年10月12日,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涉及多起被执行案件,被列入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标的金额合计2.9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