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公安局

更新时间:2024-01-09 14:20

兰溪市公安局是兰溪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兰溪市范围人民警察的领导、指挥机关。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市委、市府及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部署、领导、监督本市的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究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措施。

(三)组织、参与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的侦察,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反动社团、黑社会组织进行侦控和基础调查工作。

(四)负责侦查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查处涉毒违法案件。

(五)维护全市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组织、协调对重特大治安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六)负责全市出入境管理工作,依法管理中国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本市境内居留、旅行等有关管理工作。

(七)维护全市的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工作;依法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八)协管公安消防部队建设;负责全市消防管理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九)指导林业等公安机构的业务工作。

(十)依法指导并监督全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卫工作,实施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和网络监控工作。

(十二)负责市看守所监管和治安拘留所的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对来兰溪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负责全市技术工作和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的管理。

(十五)管理和落实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十六)负责本局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和作风纪律建设。教育培训;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队伍中的违纪案件。

(十七)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其它职责。

(十八)承办市委、市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获得荣誉

2022年12月,兰溪市公安局游埠派出所获评全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

内设机构

政治处

工作职责: 为市公安局党委主管全局思想政治工作的办事机构和负责全局队伍建设的行政职能部门,协助局党委管理全局中层班子,党团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职称评定、编制报批及人民警察的招收报批工作;负责干部队伍管理、干部(包括职工)的考核任免、调配、工资福利、人事档案、工会妇联等工作,负责全市公安队伍建设活动,制订公安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调研、掌握全市公安队伍建设情况,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政治思想教育;负责审核、起草队伍建设等重要文件和政工会议报告以及政工文书等行政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民警的学历教育、岗位培训、政治业务和警衔晋升培训等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的贯彻实施;负责指导全局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全局开展立功创模,树立公安形象等活动;组织开展警察体育及文化建设工作。监察室(与纪委合署办公,增挂审计室牌子)  工作职责: 监察室是全局行政监督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制订、实施有关队伍建设、行风建设的制度和措施;组织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负责查处和审理违反政纪的案件,提出对民警的违纪处分建议和解除行政处分的建议。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对本局的所属部门的审计监督工作。

警务督察队

工作职责: 贯彻和落实《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组织实施对市局各部门和民警贪污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等情况的监督;对市局各部门和民警执法执勤情况进行现场监督。负责民警正当执法权益保护委员会的日常性工作。

办公室

工作职责: 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围绕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组织调查研究,为局党委决策提供依据和预案;承担或参与起草市局重要文件和领导的重要讲话、报告,负责承担全局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局领导安排和组织公务活动,做好协调工作;督查督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以及局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负责公安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工作;负责公安机要、统计和保密工作;承担局机关文件收发运转的上报下发文件的审核;受理、督促查处群众来来访和控告申诉;负责局机关档案和史志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档案管理工作。

指挥中心

工作职责: 管理市110、122、119报警指挥系统,协助局领导处置重大突发性事件、灾害事故,协调各部门、各警种处理紧急勤务,承担授权的有关协调工作;及时收集、报告有关社情和治安信息,编写每日治安情况。

网络监察大队

工作职责: 组织实施对全市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检查和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承担全市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依法查处在计算机网络中制作、复制、传播有害信息和计算机违法案件;依法管理“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执法监督大队

工作职责: 负责制订有关执法方面的规章制度,指导和审核本局制订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审核和热潮指导工作;负责对执法违法案件的监督纠正和组织执法监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刑事、行政案件的定性、处理的研究;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归口案件;负责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案件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局公安法制建设;负责普法教育。

后勤科

工作职责: 负责全局公安业务经费和专项经费的计划、申报、分配及经费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负责全局公安装备建设的规划;负责全局性重大会议、重大案件和暴力性案件、大型活动保卫工作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全局民警被装发放工作;负责各项经费、基建、房产、器材、办公设备、机动车辆的管理工作及干警福利保险等后勤保障工作。

出入境管理科

工作职责: 负责对来我市工作、旅游、探亲、居留的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的管理;受理全市公民出境申请,承办出境审核和报批工作;依法查处外国人、中国公民有关出入境方面的违章、违法活动。

治安大队

工作职责: 掌握、分析全市治安动态,研究制订预防、查处的对策;负责全市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和督促派出所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承办有关治安案件和管辖的刑事案件;负责对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管理,维护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负责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核材料和特种行业、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负责人口统计工作;指导征兵、招收飞行员的政审工作;指导派出所工作;组织指导治保会、保安巡逻大队等治安保卫组织的建设和工作。组织、指导和参与全市内保单位、重点建设工程、大型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

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工作职责: 主管全市城乡道路交通秩序,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参与全市城乡道路建设和安全规划;承担机动车辆安全检测、牌证发放工作、驾驶员考试工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承担重要领导、外宾和重大活动的交通警卫工作;负责交通标志、标线、安全设施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城市、重点旅游区停车场的建设、管理。下设综合中队、事故处理中队、车辆管理所、违法处理中心(安全学校)、云山中队、兰江中队、兰南中队、兰西中队、兰北中队。为副股级机构。

刑事侦查大队

工作职责: 承担辖区刑事侦查工作。掌握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上报刑事犯罪信息,研究制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侦查破案、打击刑事犯罪和组织开展专项斗争;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负责与外地刑侦协作工作;承担有关微量物证的检查鉴定和案件痕迹物证鉴定,为侦破案件提供技术、情报和信息资料;管理全局刑侦职业据点。开展行动技术工作,收集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报信息以及重大案件线索。下设综合中队、技术室(物证鉴定室)、情报中队、重案中队、兰江刑侦中队、云山刑侦中队,为副股级机构。其中兰江刑侦中队、云山刑侦中队分别隶属兰江派出所、云山派出所,中队长由兰江、云山派出所副职兼任。

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工作职责: 掌握、研究、分析全市经济犯罪信息,制订预防、打击对策;按照管辖分工,组织承办全市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督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工作。

办证中心

工作职责: 受理和办理各种公安管辖的证件;指导派出所管理户籍、流动人口和居民身份证;提供公安业务查询。

现任领导

局长:陈焕进

副局长:吴剑

下属单位

兰溪市看守所

工作职责: 负责对全市公、检、法等机关以及林业、铁路派出所承办的刑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及管理任务;承担留所服刑的罪犯的教育改造,配合侦查机关的狱侦破案工作。

兰江派出所

工作职责: 公安派出所是市公安局具体管理治安工作的派出机构,是公安机关的基层组织。

云山派出所

工作职责: 公安派出所是市公安局具体管理治安工作的派出机构,是公安机关的基层组织。

上华派出所

工作职责: 公安派出所是市公安局具体管理治安工作的派出机构,是公安机关的基层组织。

水上派出所

工作职责: 公安派出所是市公安局具体管理治安工作的派出机构,是公安机关的基层组织。

灵洞派出所

工作职责: 公安派出所是市公安局具体管理治安工作的派出机构,是公安机关的基层组织。

黄店派出所

工作职责: 公安派出所是市公安局具体管理治安工作的派出机构,是公安机关的基层组织。

永昌派出所

工作职责: 公安派出所是市公安局具体管理治安工作的派出机构,是公安机关的基层组织。

游埠派出所

工作职责: 公安派出所是市公安局具体管理治安工作的派出机构,是公安机关的基层组织。

香溪派出所

工作职责: 公安派出所是市公安局具体管理治安工作的派出机构,是公安机关的基层组织。

马涧派出所

工作职责: 公安派出所是市公安局具体管理治安工作的派出机构,是公安机关的基层组织。

梅江派出所

工作职责: 公安派出所是市公安局具体管理治安工作的派出机构,是公安机关的基层组织。

开发区保卫大队

工作职责: 掌握、分析经济开发区社会治安动态,研究、制定预防对策;负责经济开发区管辖的各企事业单位的接、处警工作;负责发生在经济开发区管辖的企事业单位的治安案件查处工作;协同当地派出所调处经济开发区管辖的企事业单位与村之间发生的治安纠纷、矛盾;负责组织力量做好经济开发区的治安巡逻工作;检查、指导、督促经济开发区管辖的企事业单位做好内部治安防范和安全保卫工作;完成市局和开发区管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巡防(特警)大队

工作职责: 负责城区、经济开发区主要街面治安巡逻和控制;负责参与处置全市暴乱、骚乱和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突发性事件;负责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事件、恐怖活动和暴力犯罪分子的现场处置;参与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承办市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下设直属中队、兰江巡逻中队、云山巡逻中队、上华巡逻中队、开发区巡逻中队。为副股级单位,其中兰江巡逻中队、云山巡逻中队、上华巡逻中队、开发区巡逻中队分别隶属兰江派出所、云山派出所、上华派出所、经济开发区保卫大队,中队长分别由上述单位副职兼任。

禁毒大队

工作职责: 掌握毒品违法犯罪动态,研究制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对麻醉药品、精神药物进行安全管理和对易制毒化学药品进行管制工作。

地址

兰溪市延安路1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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