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21 21:33
兰溪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兰溪市政府工作部门,位于兰溪市李渔路161号。
(一)执行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
(二)依法登记注册各类市场主体,核准、颁发证照,依法核定企业名称;
(三)依法监督管理各类市场主体和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者的经营行为,监督管理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取缔无照经营,查处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传销和变相传销、虚假广告、走私贩私等违法行为;
(四)依法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受理和处理消费者举报申诉,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
(五)引导市场主体创牌,推荐省、金华市著名商标,推荐省、金华市知名商号;
(六)依法监督管理合同,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监管拍卖行为,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登记。
工作职责:依法开展企业、个体初审及登记;指导商标注册,培育品牌,规范经济合同;维护消费者权益;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
工作职责:依法开展企业、个体初审及登记;指导商标注册,培育品牌,规范经济合同;维护消费者权益;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
工作职责:依法开展企业、个体初审及登记;指导商标注册,培育品牌,规范经济合同;维护消费者权益;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
工作职责:依法开展企业、个体初审及登记;指导商标注册,培育品牌,规范经济合同;维护消费者权益;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
工作职责:依法开展企业、个体初审及登记;指导商标注册,培育品牌,规范经济合同;维护消费者权益;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
工作职责:依法开展企业、个体初审及登记;指导商标注册,培育品牌,规范经济合同;维护消费者权益;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
工作职责:依法开展企业、个体初审及登记;指导商标注册,培育品牌,规范经济合同;维护消费者权益;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
李炜华 党委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 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
何显明 党委委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分管经济监督检查(12315举报投诉中心)、法规工作
冯卫旗 党委委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分管市场合同、商标广告管理工作
吴英姿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工作分工: 分管人事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纪检监察,工、团、妇、老年干部工作
金瞻民 党委委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分管企业注册监管、信息化管理、信用监管工作
琚晓峰 党委委员
工作分工: 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
李渔路1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