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10 22:30
1953年前,属茂名县。
1958年,属化州县梅菉公社。
1961年,为吴川县兰石公社。
1983年,改为区。
1987年3月,撤区建镇。
截至2021年10月,兰石镇辖7个行政村。镇人民政府驻兰新村。
兰石镇境内有袂花江和小东江过境,江河纵横交错。
截至2019年末,兰石镇户籍人口有41680人。
截至2019年11月,兰石镇实现两税收入6100万元,全年收入79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1267万元,预计全年收入165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2.36亿元,预计全年2.62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98亿元,全年3.63亿元;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2619万元。
2019年,兰石镇生猪养殖户103户,生猪存栏4842头,鸡存栏28958羽,鸭存栏11925羽,鹅存栏1183羽。全镇淡水鱼养殖大户达16户,养殖面积达11880亩,淡水鱼业产量为6701吨,增长2%。
2019年,兰石镇投入资金100万建成镇文化站。兰石镇已有7个农家书屋和1个图书馆,藏书量达到10万余册。
2019年,兰石镇共发放临时救济款12.06万元,246户农村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为义务兵家庭和其他优待对象发放优待金179254元,15名优抚对象得到关爱优待,为退役军人登记及信息采集473人,466名退役军人悬挂光荣牌,共慰问生活困难退役优抚对象18人次、发放慰问金5400元,为部分退役军人中请补缴社保5人,中请退役军人应急资金2宗。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302户,共815人。
2019年,兰石镇共受理各类信件103宗,办结95宗,办结率达92.2%。其中,受理网上信访案件18宗,办结16宗,办结率达88.9%;综治中心接访约70人次,受理15宗,办结13宗,办结率达86.7%。
2019年,兰石镇共处理乱堆乱摆519起,规范车辆乱停放682宗,清除卫生死角236处。
2019年,兰石镇投入80多万元升级改造市场,规范摊位70多个。全镇新建垃圾收集点8个,其中顿谷村委会4个,六庄村委会2个,博崖村委会2个。
兰石镇因镇人民政府驻地设于兰石圩,是乡级行政区域,故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