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1 16:59
本品主要成份为苯磺酸氨氯地平
化学名称为:(±)-2-(2-氨基乙氧甲基)-4-(2-氯苯基)3-乙氧羰基-5-甲氧羰基-6-甲基-1,4-二氢吡啶苯磺酸盐。
化学结构式为:
分子式:C20H25N2O5Cl ·C6H6O3S
分子量:567.08
本品为白色片。
2.慢性稳定性心绞痛及变异型心绞痛。(单独用药或与其它抗心绞痛药物合用)。
5mg
通常口服起始剂量为5mg,每日一次,最大不超过10mg,每日一次。瘦小者、体质虚弱者、老年患者或肝功能受损者从2.5mg,每日一次开始用药;合用其它抗高血压药者也从此剂量开始用药。用药剂量根据个体需要进行调整,调整期应不少于7-14天,以便医生充分评估患者对该剂量的反应。但在临床有保障的前提下,可以加快调整速度。治疗心绞痛的推荐剂量是5-10mg,老年患者或肝功能受损者需减量。
患者对本品能很好地耐受。较常见的副反应是头痛、水肿、疲劳、失眠、恶心、腹痛、面红、心悸和头晕。较为少见的副反应为瘙痒、皮疹、呼吸困难、无力、肌肉痉挛和消化不良。与其他钙拮抗相似,极少有心肌梗塞和胸痛的不良反应报道,而且这些不良反应不能与病人本身的基础疾病明确区分,尚未发现与本品有关的实验室检查参数异常。
对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过敏的病人禁用。
1.心绞痛和/或心肌梗死:罕见。有严重的阻塞性冠状动脉疾病的患者,在开始应用钙通道拮抗剂治疗或加量时,会出现心绞痛发作频率、时程和/或严重性上升,或发展为急性心肌梗死,机制不明。
2.低血压:由于本品逐渐产生扩血管作用,口服一般很少出现急性低血压。但本品与其它外周扩血管药物合用时仍需谨慎,特别是对于有严重主动脉瓣狭窄的病人。
3.心力衰竭患者:钙通道阻滞剂应慎用于心衰患者。
4.肝功能不全患者: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应慎用本品。
5.肾功能衰竭患者:肾衰患者的起始剂量可以不变。
6.停用阻滞剂:本品对突然停用阻滞剂所产生的反跳症状没有保护作用。因此,停用阻滞剂仍需逐渐减量。
7.本品在梗阻性肺病、代偿良好的心力衰竭、外周血管疾病、糖尿病和脂质异常疾病的病人中可以安全使用。
对孕妇用药缺乏相应的研究资料,但根据动物试验结果,本品只在非常必要时方可用于孕妇。尚不知本品能否通过乳汁分泌,服药的哺乳期妇女应中止哺乳。
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临床研究未证实老年人对该药的反应与年轻人不同,但考虑到老年人多有肝肾功能和心功能减退,并伴有其它疾病和相应的药物治疗,一般起始用药采用剂量范围的下限。老年人对本品的清除率降低,药时曲线(AUC)增加约40%-60%,也需采用较低的起始剂量。
1.西米替丁、葡萄柚汁、致酸剂:合用时不改变本品的药代动力学。
2.阿伐他汀、地高辛、乙醇:本品不影响它们的药代动力学。
3.昔多芬: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单剂服用昔多芬(伟哥)对本品的药代动力学没有影响。两药合用时独立产生降压效应。
4.华法令:本品不改变华法令的凝血酶原作用时间。
5.地高辛、苯妥因和华法令:与本品合用对血浆蛋白结合率没有影响。
6.麻醉药:吸入烃类与本品合用可引起低血压。
8.阻滞剂:与本品合用耐受性良好,但可引起过度低血压,罕见加重心力衰竭。
9.雌激素:合用可引起体液潴留而增高血压。
10.磺吡酮:合用可增加本品的蛋白结合率,产生血药浓度变化。
11.锂:合用可引起神经中毒,出现恶心、呕吐、腹泻、共济失调、震颤和/或麻木,需慎重。
12.拟交感胺:可减弱本品降压作用。
13.舌下硝酸甘油和长效硝酸酯制剂:与本品合用可加强抗心绞痛效应。虽未报告有反跳作用,但停药时应在医生指导下逐渐减量。
14.噻嗪类利尿药、ACEI、地高辛、华法令、抗生素和口服降糖药:可与本品安全合用。
药物过量可导致外周血管过度扩张,引起低血压,还可能出现反射性心动过速。发生药物过量后,必须监测血压,同时进行心脏和呼吸监测。一旦发生低血压,则采取支持疗法,包括抬高肢体和根据需要扩容。如果这些手段无效,在循环血容量和尿量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考虑给予升压剂(如去氧肾上腺素)。静脉给予葡萄糖酸钙有助于逆转钙拮抗作用。由于本品与血浆蛋白高度结合,透析处理没有作用。
本品为钙内流阻滞剂(亦即钙通道阻滞剂或钙离子拮抗剂),阻滞心肌和血管平滑肌细胞外钙离子经细胞膜的钙离子通道(慢通道)进入细胞。本品直接舒张血管平滑肌,扩张外周小动脉,使外周阻力(后负荷)降低,扩张冠状动脉尤为明显,能解除冠状动脉痉挛,具有抗高血压和缓解心绞痛的作用。
尚不明确。
遮光、密封保存。
铝塑板包装,7片×2板/盒。
24个月
新药转正标准67
国药准字H20020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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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