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2 08:57
共同海损费用是由于采取共同海损措施而支付的额外费用。例如,船舶搁线后为使船货脱离危险、采取救助措施而支付的费用,船舶起浮后因必须修理而驶入避难港的费用、在避难港额外停留期间的港口费用、修理后载着原货物驶出避难港的费用、船舶由于驶往避难港而延长航程和在避难港额外停留期间支付的船员工资和给养以及消耗的燃料和物料费用,理算费都属于共同海损费用。
为使同一海上航程中涉及的财产脱离危险,船东有意而合理地支付的任何特殊费用(例如港口避难费用,救助报酬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