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8-08-15 14:03

1989年6月7日,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发出《关于严明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通知》。《通知》向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提出了在彻底平息反革命暴乱、维护安定团结大局的政治斗争中,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坚定地在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等五条要求。次日,该通知刊登于《人民日报》第1版。

最近,在我们伟大祖国的首都发生了一场以推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和颠覆人民共和国为目的的反革命暴乱。我人民解放军戒严部队奉命采取果断措施,粉碎了极少数人制造的这场暴乱,取得了初步胜利。事实表明,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必须看到,这场政治斗争面临的情况极其复杂,极少数人继续制造、散布谣言,蛊惑人心,挑拨人民群众与戒严部队、武警官兵和公安干警的关系,进行打砸抢烧的破坏活动,局势依然十分严峻。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必须充分认识这场斗争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旗帜鲜明地站在斗争的前列,为彻底平息反革命暴乱,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局,保卫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成果作出贡献。为此,中央纪委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

一、在这场政治斗争中,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坚定地在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学习、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告全体共产党员和全国人民书》以及关于平息暴乱、稳定大局的各项指示、号令,不听信谣言,不传播谣言,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和团结广大人民群众同蓄意制造动乱的极少数人和反革命暴乱分子进行坚决的斗争。

二、要带头坚守工作岗位,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生活秩序。党的组织要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共产党员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地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同一切破坏生产、破坏工作和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作斗争。

三、要大力支持和配合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和公安干警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为他们执行任务提供方便,创造条件。

四、要严明党的纪律,严厉惩处在反革命暴乱中搞打砸抢烧的共产党员,对那些策划、组织和领导暴乱活动的共产党员,一经查实,一律开除党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严惩。

五、各级纪检机关和全体纪检干部,要在这场尖锐的政治斗争中,站稳立场,明辨是非,经受住考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坚强的党性原则,坚决维护和严肃执行党的纪律。要认真负责地受理人民群众的检举控告,继续严肃查处党内违纪案件,清除腐败分子,纯洁党的组织,用实际行动维护党的领导,捍卫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一九八九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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