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实行统一制作和管理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0-05-30 17:12

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实行统一制作和管理的通知,是国家教委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于1995年1月17日联合发布的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的文件。

文件发布

1995年1月17日,国家教委、总参谋部、总政治部联合发出《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实行统一制作和管理的通知》。

文件全文

国家教委、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实行统一制作和管理的通知

教学[1994]2号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院校教育工作,在党和各级人民政府的关怀下,在中央军委、总部的领导下,不断发展、完善,为军队、为国家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军队院校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教育,是国家高等教育的组成部分。鉴于地方普通高等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已经按照国家教委的规定实行了学历证书统一制作和管理的制度,中国人民解放军亦将对军队院校的学历证书实行统一制作和管理。自1995年起,凡符合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1995]参训字第034号)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国家和军队予以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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