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

更新时间:2022-08-25 21:22

中共中央、国务院1995年5月6日作出。1997年收入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决定》共十一项:一、全面落实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二、大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科技进步;三、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工业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四、发展高技术及其产业;五、推动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进步;六、切实加强基础性研究;七、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新型科技体制;八、建设高水平的科技队伍,提高全民族科技文化素质;九、多渠道、多层次地增加科技投入;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广泛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十一、切实加强党和政府对科技工作的领导。《决定》指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首要推动力量,是国家强盛的决定性因素。科教兴国,是指全面落实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坚持教育为本,把科技和教育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增强国家的科技实力及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能力,提高全民族的科技文化素质,把经济建设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加速实现国家的繁荣昌盛。《决定》强调,推进科学技术进步是全党全国人民的一项历史性任务,各地区、各部门及社会各界要团结协作,共同努力,为实施科教兴国的战略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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