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

更新时间:2022-08-25 21:56

刘少奇为中共中央起草的党内文件,也称“五四指示”,1946年5月4日发出。2011年收入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的《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二十三册。《指示》指出了目前土改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各地党委必须明确认识,解决解放区的土地问题是我党目前最基本的历史任务,是目前一切工作的最基本的环节。必须以最大的决心和努力,放手发动与领导群众来完成这一历史任务。指示提出了十八项具体指导原则,其中包括:我党应坚决拥护群众在反奸、清算、减租、减息、退租、退息等斗争中,从地主手中获得土地,实现“耕者有其田”;坚决用一切方法吸收中农参加运动,并使其获得利益,决不可侵犯中农土地;一般不变动富农的土地;对于抗日军人及抗日干部的家属之属于豪绅地主成份者,在运动中应谨慎处理;对待中小地主的态度应与对待大地主、豪绅、恶霸的态度有所区别,应多采取调解仲裁方式解决他们与农民的纠纷;集中注意于向汉奸、豪绅、恶霸作坚决的斗争,使他们完全孤立,并拿出土地来,但仍应给他们留下维持生活所必需的土地,即给他们饭吃;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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