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十一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07-15 09:58

2021年5月16日是第三十一次全国助残日,中国残联联合多部委联合印发了开展助残日活动的通知。

引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残工委,教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厅、局、委)、乡村振兴局(扶贫办)、工会、团委、妇联、残联;各战区、各军兵种、军委机关各部门、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技大学、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局、处):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认真组织开展好第三十一次全国助残日(5月16日)主题活动,对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相关要求,深入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推动“十四五”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在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组织好助残日各项活动。

具体内容

活动主题

巩固残疾人脱贫成果,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

活动措施

(一)制定活动方案。

各地残工委和残联要着眼年度工作任务,研究部署全国助残日主题活动。要结合本地疫情防控实际,制定助残日期间的活动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要围绕全国助残日主题,广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大力宣传在党的领导下残疾人脱贫攻坚和小康进程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充分展示《残疾人保障法》实施30年来在保障和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方面起到的重要作用。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相关安排,扎扎实实为残疾人办好事、解难事,深入宣传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教育引导广大残疾人听党话、跟党走。

(二)明确部门职责。

1.各级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相衔接和“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要求,按照各自职责,聚焦助残日主题,发挥各自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扶残助残实践活动,积极为残疾人办实事。

2.各地民政、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要精心策划、统筹安排,开展好助残日主题宣传活动。对有突出困难的残疾人及其家庭,要及时给予特别关心关爱,落实帮扶措施。对易返贫致贫残疾人进行监测和帮扶,切实做好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促进残疾人稳定脱贫增收。

3.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残联等部门要围绕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设计开展活动。为农村低收入残疾人拓宽就业渠道。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鼓励用人单位以岗适人、因人设岗。加强职业指导,充分利用企业和社会力量开展网上残疾人就业服务与培训。加大对疫情影响下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居家就业、网络就业扶持力度,继续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就业帮扶政策。

4.各地卫生健康、医保和残联等部门要围绕保障残疾人基本医疗和康复需求设计开展活动。针对残疾人的特殊性,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农村残疾人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发挥部门及系统的优势,积极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好残疾人基本医疗卫生和相关康复服务,提升残疾康复服务质量。做好残疾预防宣传教育,开展切实有效的示范活动,普及残疾预防知识。

5.各地教育部门要依法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一人一案”解决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问题,巩固提升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贯彻落实《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创业行动计划(2019-2022年)》,加大对民族地区、贫困地区残疾人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落实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倾斜政策。

6.各地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驻军部队要围绕本次助残日主题,重点针对困难残疾人,采用送温暖、困难帮扶等形式,依托中国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等项目,开展助残活动。结合自身特点开展宣传活动。

7.各地可邀请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军队负责同志在全国助残日期间,走访关爱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福利院、残疾人康复机构、特教学校、托养机构、扶贫车间、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勉励残疾人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通过辛勤劳动创造幸福生活,鼓励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残疾人,切实解决残疾人的实际困难。

8.各地各部门在开展活动时,要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在坚决防控好疫情的前提下以灵活方式开展活动。

宣传要求

各地要组织中央及地方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全国助残日主题采访报道,深入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残疾人的格外关心、格外关注,深入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和残工委成员单位为改善残疾人民生采取的有力措施和政策,深入挖掘、生动宣传自强和助残典型,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

第三十一次全国助残日宣传口号

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教 育 部

民 政 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

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全 国 妇 联

中 国 残 联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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