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7 13:07
《关于表彰2020-2021年度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获奖者的决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22年版)》,经地方推荐、部门审核、社会公示,2023年2月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印发的决定。
关于表彰2020-2021年度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获奖者的决定
国卫医急发〔202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红十字会,军队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公布施行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组织领导下,在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下,我国全面建立无偿献血制度,形成“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无偿献血工作格局,临床用血基本实现全部来自公民自愿无偿捐献,无偿献血总量和献血人次连续20余年保持增长,无偿献血工作取得巨大成就。我国无偿献血总量、献血人次、血液安全水平位居全球前列。在此过程中,涌现出大批先进地区、单位、部队和个人。为表彰先进,鼓励社会各界进一步关心、支持、参与无偿献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22年版)》,经地方推荐、部门审核、社会公示,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决定,对2020-2021年度在无偿献血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安柏祥等37,117名同志授予“无偿献血奉献奖终身荣誉奖”,阿西他等115,986名同志授予“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安鹏等156,890名同志授予“无偿献血奉献奖银奖”,艾兵等392,887名同志授予“无偿献血奉献奖铜奖”;清华大学等491个单位、刘中等203名同志授予“无偿献血促进奖”;常向明等14,300名同志授予“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天津市等15个省(市)和北京市通州区等313个市(区)授予“无偿献血先进省(市)奖”;北京卫戍区等5个军队单位授予“无偿献血先进部队奖”;韩峰等3,499名同志授予“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
请各省份及时组织表彰奖励活动,对获奖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希望获奖的地方、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弘扬正能量,带动社会各界进一步支持和参与无偿献血。我们号召社会各界以他们为榜样,弘扬救死扶伤、大爱无疆的人道主义精神,捐献热血、挽救生命,为推动健康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附件:1.无偿献血奉献奖获奖名单
2.无偿献血促进奖获奖名单
3.无偿献血先进省(市)奖获奖名单
4.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获奖名单
5.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获奖名单
6.无偿献血先进部队奖获奖名单
国家卫生健康委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
2023年2月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公布施行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组织领导下,在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下,我国全面建立无偿献血制度,形成“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无偿献血工作格局,临床用血基本实现全部来自公民自愿无偿捐献,无偿献血总量和献血人次20余年保持增长,无偿献血工作取得巨大成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规定,我委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每两年开展一次全国无偿献血的表彰奖励。自1998年《献血法》实施以来,全国已累计开展无偿献血表彰奖励10余次,表彰无偿献血者超过250万人次。按照表彰奖励程序,我委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联合对2020-2021年度在无偿献血事业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个人、集体、省(市)、部队予以表彰奖励,其中对70多万名献血者授予无偿献血奉献奖(较2018-2019表彰年度增长19%),对491个单位、203名同志授予“无偿献血促进奖”,对15个省(市)和313个市(区)授予“无偿献血先进省(市)奖”,对14,300名同志授予“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对3,499名同志授予“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对5个军队单位授予“无偿献血先进部队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