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

更新时间:2023-11-20 18:44

《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是为切实加强网络直播行业规范,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现提出的工作意见。

发布

近年来,网络直播新业态迅速兴起,在推动行业发展、丰富文化供给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平台主体责任缺失、主播良莠不齐、打赏行为失范等问题多发频发,导致未成年人沉溺直播、参与打赏,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带来很多社会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为切实加强网络直播行业规范,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现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总体要求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聚焦未成年人保护,坚持问题导向、重拳出击,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协同配合、齐抓共管。通过大力度的规范整治夯实各方责任,建立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切实规范直播秩序,坚决遏制不良倾向、行业乱象,促进网络直播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共建文明健康的网络生态环境。

工作举措

1. 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网站平台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严格落实实名制要求,禁止为未成年人提供现金充值、“礼物”购买、在线支付等各类打赏服务。网站平台不得研发上线吸引未成年人打赏的功能应用,不得开发诱导未成年人参与的各类“礼物”。发现网站平台违反上述要求,从严从重采取暂停打赏功能、关停直播业务等措施。

2. 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网站平台应加强主播账号注册审核管理,不得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服务,为16至18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服务的,应当征得监护人同意。对利用所谓“网红儿童”直播谋利的行为加强日常监管,发现违规账号从严采取处置措施,并追究相关网站平台责任。

3. 优化升级“青少年模式”。“青少年模式”是经过严格内容遴选、适合未成年人观看使用的有益方式。网站平台应在现有“青少年模式”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产品模式和内容呈现方式,持续增加适合未成年人的直播内容供给。严格内容审核把关流程,配备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专门审核团队,既选优选精又杜绝“三俗”,让家长放心、孩子满意、社会叫好。要优化模式功能配置,在首页显著位置呈现,便于青少年查找和家长监督,严禁提供或变相提供各类“追星”服务及充值打赏功能。

4. 建立专门服务团队。网站平台应建立未成年人专属客服团队,优先受理、及时处置未成年人相关投诉和纠纷。对未成年人冒用成年人账号打赏的,网站平台应当在保护隐私的前提下及时查核,属实的须按规定办理退款。对于违规为未成年用户提供打赏服务的网站平台,以及明知用户为未成年人仍诱导打赏的经纪机构和网络主播,从严采取处置措施。

5. 规范重点功能应用。榜单、“礼物”是吸引青少年“围观”互动的重要功能应用。网站平台应在本意见发布1个月内全部取消打赏榜单,禁止以打赏额度为唯一依据对网络主播排名、引流、推荐,禁止以打赏额度为标准对用户进行排名。加强对“礼物”名称、外观的规范设计,不得通过夸大展示、渲染特效等诱导用户。加强新技术新应用上线的安全评估,不得上线运行以打赏金额作为唯一评判标准的各类功能应用。

6. 加强高峰时段管理。每日20时至22时是青少年上网的高峰时段,也是规范网络直播的重要时点。网站平台在每日高峰时段,单个账号直播间“连麦PK”次数不得超过2次,不得设置“PK惩罚”环节,不得为“PK惩罚”提供技术实现方式,避免诱导误导未成年人。网站平台应在每日22时后,对“青少年模式”下的各项服务强制下线,并不得提供或变相提供常规模式开启方式,保障青少年充足休息时间。

7. 加强网络素养教育。鼓励学校开展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教育,围绕网络道德意识和行为准则、网络法治观念和行为规范、网络使用能力建设、人身财产安全保护等培育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意识、文明素养、行为习惯和防护技能。引导未成年人监护人主动学习网络知识,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行为的教育、示范、引导和监督。支持社会各界共同开展宣传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开阔眼界、提高素质、陶冶情操、愉悦身心。

组织领导

1. 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各平台要从“塑造什么样的未来人”的高度,深刻认识规范网络直播、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和迫切性,将其纳入重要工作日程,结合实际细化完善工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和要求落实到位。

2. 加强统筹协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构建多领域、跨部门协同合作的工作格局,形成统筹有力、协调顺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监管合力。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关键环节、注意方式方法,构筑强有力的全流程全链条未成年人保护体系。

3. 压实各方责任。指导网站平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落实相关政策法规,健全账号注册、资质审核、日常管理、违规处置等制度要求。督促经纪机构依法开展网络直播组织、制作、营销等活动。教育引导网络主播提升合规意识和综合素质,积极生产传播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映新时代新气象的优秀文化内容。

4. 开展督促检查。成立部门间协调工作机制,加强情况沟通和分析研究,推动工作落实。对重要网站平台挂牌督办,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着眼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根据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和办法。

意见问答

2022年5月7日,中央文明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电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等4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中央文明办有关负责人就《意见》有关背景、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等,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介绍下《意见》出台的背景。

答:近年来,我国网络直播新业态迅速兴起,在推动行业发展、丰富文化供给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出现一些突出问题,特别是平台主体责任缺失、主播良莠不齐、打赏行为失范等问题多发频发,导致未成年人沉迷直播、参与打赏,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产生了一系列社会问题。许多家长对此反映强烈,希望有关部门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对网络直播行业予以规范,给未成年人提供更加积极健康的网络环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事关国家和民族的未来。针对家长反映和社会关切,中央文明办会同有关部门对规范网络直播打赏、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提出具体要求,着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问:《意见》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意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聚焦未成年人保护,主要提出七方面具体工作措施。一是要求严格落实网络实名制,禁止为未成年人提供各类打赏服务。二是加强主播账号注册审核管理,不得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服务,为16至18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服务的,应当征得监护人同意。三是进一步优化升级网站平台“青少年模式”,增加适合未成年人的内容供给。四是网站平台应建立未成年人专属客服团队,优先受理、及时处置未成年人相关投诉和纠纷。五是严格规范榜单、“礼物”等重点功能应用,全面取消各类打赏榜单。六是对未成年人上网高峰时段提出更加严格、明确的管理要求。七是加强网络素养教育,培育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意识、文明素养、行为习惯和防护技能。

问:如何更好推动《意见》的贯彻落实?

答:规范网络直播打赏、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构筑强有力的全流程全链条未成年人保护体系。网站平台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落实相关政策法规,健全账号注册、资质审核、日常管理、违规处置等制度要求。经纪机构要依法开展网络直播的组织、制作、营销等活动。网络主播要提升合规意识和综合素质,积极生产传播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映新时代新气象的优秀文化内容。各级管理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细化工作措施,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项任务和要求落实到位,共建文明健康的网络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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