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6 17:13
《关于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方案》由2018年3月28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近平3月28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方案》。
会议强调,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目的是完善金融审判体系,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要围绕金融工作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任务,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对金融案件实行集中管辖,推进金融审判体制机制改革,提高金融审判专业化水平,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金融审判体系。
设立金融法院,是中国司法系统在创设互联网法院、知识产权法院之后的又一大创新。
上海正在建立的“五个中心”之一就是金融中心,此外上海的自贸区建设也与金融息息相关。上海集中了大量的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以及各种从事新兴金融衍生品服务的企业,特别是上海还是上海证券交易所所在地。
海量的金融公司涉及复杂的金融纠纷,特别需要金融权利救济的公共服务。设统一的金融法院,对金融案件实行集中管辖,推进金融审判体制机制改革,有利于提高金融审判专业化水平,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金融审判体系。
事实上,涉互联网金融纠纷的内容,已从单纯的网络借款逐渐向互联网众筹、互联网理财等方向发展,纠纷内容趋向多样化、复杂化。资金池、增信、穿透式监管、通道费用、代持……这些金融创新的新兴业务和监管理念日新月异。
要对这些业务在法律上定纷止争、明判是非对错,依赖于高度的专业性知识,所以需要审判机关的专业化。早在2008年,上海浦东新区就组建了金融法庭;2017年5月,金融法院试点在上海区级法院上线。此次设立金融法院,也是上海法院自身改革趋势下的水到渠成。
从横向角度来看,世界上的金融中心、或者努力想成为金融中心的城市,往往都设有专业化的金融法庭,提高竞争力。英国设有“金融服务与市场法庭”,美国的证监会(SEC)下设“行政法官办公室”,甚至哈萨克斯坦的阿拉木图,也专门设立了独立于其他法院的阿拉木图专门金融法院。
完善的金融生态,离不开透明的制度、阳光的监管,同时公正、便捷的司法也是金融服务的重要环节。在上海设立中国首个金融法院,显然也有助于提升中国国际金融交易规则话语权,增强中国金融司法的国际影响力。
此外,还需要注意金融法庭的特殊性。就美国证券法来说,核心内容不是源自国会立法,而是由一系列的司法裁判而确立的。特别是在金融消费领域,司法裁决(虽然只是事后的处理)因为直接调整纠纷各方利益,甚至做出天价赔偿,反而能倒逼确立透明的金融交易规则、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法学界曾提出“大民事法庭格局”已经过时,设金融法庭、知识产权法庭等专项法庭,已成现实之需。本质上,设立金融法院,提供专业化的金融方面的司法救济,既是国家正义的实现渠道,也是一种金融服务,有助于提升国家的话语权,参与全球范围内的金融规则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