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2-21 18:27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于2000年01月27日成立。法定代表人张霆。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代客外汇买卖;发行或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等。
2024年2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因五项主要违法违规事实被罚款合计2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