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31 21:01
兴义市文体广电旅游局,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及所辖县(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19〕1号)、《中共兴义市委、兴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兴义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兴发〔2019〕1号),兴义市文体广电旅游局(以下简称市文体广电旅游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拟订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体制机制改革;负责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事业的行政管理、业务指导和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主管全市重大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活动,指导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文化、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
(四)主管全市文化、旅游发展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文化、旅游普查、规划,协调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指导各类文化旅游企业改革,培育和完善文化、旅游市场。
(五)主管全市体育工作、全民健身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抓好职工体育、农民体育、少数民族体育、老年人体育、残疾人体育、足球进校园和学校体育工作。
(六)主管全市广播电视工作,做好农村广播电视建设,调频广播等管理工作。
(七)主管文化艺术工作,收集、整理、管理文物和民族民间文化遗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繁荣社会主义文艺事业。
(八)负责全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市场和旅游景区(景点)、宾馆酒店行业管理,制定行业规范制度;负责全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行业的统计和信息咨询工作;研究制定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支柱产业的措施并指导实施,促进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产业发展。
(九)负责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公共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惠民工程和公益活动;负责制定文化、体育、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统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全民健身、全域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均等化建设。
(十)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十一)负责统筹推进全市生态旅游、乡村旅游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扶贫开发工作,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和异地扶贫搬迁(新市民计划)推进工作,协调推动扶贫工程和富民工程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承担全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市场执法管理;负责对全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事业发展实施有效指导监督和稽查;承担全市旅游景区景点、星级宾馆酒店、旅游公司(旅行社)、船舶公司、旅游车队的安全监督和稽查;指导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市场。
(十三)负责指导、协调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负责监测、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安全播出和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十四)负责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跨区域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五)负责指导、管理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对外交流活动,推动地方文化走出去,与省内外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组织的合作与交流及日常对外联络。
(十六)拟订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协调和指导文物保护、博物馆和考古工作,推进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文物和博物馆监督管理。推进文物和博物馆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及文物保护科技成果转化。
(十七) 依法依规认真履行国资监管职责,督促所监管企业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督促指导所监管企业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不断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
(十八)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放管服”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州文化广电旅游局、州体育局和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播电视局、省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将原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的新闻出版、电影管理职责划入市委宣传部。
2、将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划入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一)综合股
负责局机关政务、重要事项和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本单位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及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法律顾问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人事、建议提案办理、目标绩效、政务公开、车辆调度等工作;承担调资、部门预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指导、配合机关股室(站)、馆、所及局所属单位开展国有资产管理、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申报、审核、政府采购、内部审计及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使用;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绩效评价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拟定局机关工作制度;搞好局机关后勤服务;承担新闻媒体的协调联络工作;履行局机关党委工作职责,承担机关党委日常工作;承办上级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行政审批股
负责拟订全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市场发展规划工作;承担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诚信体系和行风建设工作;承担公共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服务经营场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审批工作;负责本单位行政审批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落实工作;负责进驻市政务中心(市文体广电旅游局)服务窗口的服务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申请、审批材料的保管和归档工作;承办上级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体育发展股
认真贯彻执行《体育法》和《全民健身纲要》,抓好竞技和群体工作、全民健身工作,做好全市体育项目申报工作;完成重大节日组织的各类体育活动;负责督促体育运动管理站做好全市体育场地普查、体育产业和大健康统计上报工作;负责督促体育运动管理站抓好全市中小学体育达标、足球进校园工作。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涉及体育的相关工作,促进城乡体育和文化事业健康发展;负责对体育事业市场经营、安全生产进行行业监管。制定有关安全制度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预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消防安全相关工作;承办上级临时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文化和广播电视发展股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发展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文化、广播电视产业、乡村文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抓好全市文化、广播电视事业发展和维护管理工作,加强社会网络建设,促进全市文化、广播电视事业全面发展;负责推进广播电视有线、无线、卫星等传输覆盖体系建设和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文化馆、图书馆开展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
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涉及文化旅游的相关工作,指导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协调推进惠民工程和公益活动;负责督促文化馆拟订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艺术科研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监督文化馆组织实施;负责督促文化馆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具有代表性及民族特色的文艺院团及社团组织;负责督促文化馆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和艺术人才培养工作;负责承担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文化产业和大健康统计、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对广播电视市场经营、安全生产进行行业监管。制定有关安全制度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预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消防安全相关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旅游发展股
组织开展全市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拟定全市旅游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乡村文化旅游、乡村旅游点、乡村旅游经营户(餐馆)、乡村旅游民宿(客栈)发展规划开发建设并组织实施,推进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工作。统筹推进乡村文化旅游发展,指导乡村文化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和乡村民宿标准化建设及提升工作。
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涉及文化旅游的相关工作;负责旅游项目库的建设及申报,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宣传;负责全市各类旅游景区等级评定的申报、审批和管理工作。
组织开展重点文化旅游区域、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以及宣传推介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负责与省内外文化和旅游组织的合作与交流及日常对外联络;负责全市宾馆酒店行业、统计和信息咨询工作管理,制定行业规范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旅游法规,草拟地方性旅游业管理的规章并监督实施;负责旅游景区标识体系、游客中心、旅游公厕等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协调推动扶贫工程、推进惠民工程和公益活动相关工作;负责对文化旅游市场经营、安全生产进行行业监管。
制定有关安全制度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预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消防安全相关工作;负责全市旅游产业和大健康统计上报工作;负责组织申报国家级和省级旅游度假区;负责抓好全市旅游教育、培训等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市文体广电旅游局机关行政编制9名,行政工勤编制3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股级领导职数5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局长 胡 斌
兴义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党组书记:毛卿
兴义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方芳
兴义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党组成员、市广播电视台台长:赵武
兴义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党组成员、市广播电视台台长党组成员、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局长:章涛
兴义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党组成员、何应钦故居管理所所长:罗松
兴义市文体广电旅游局旅游发展中心主任:杨涓
本规定由中共兴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兴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本规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
2021年9月2日,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