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19 16:03
今之兴义府试院,位于安龙县城南桅峰山下,在黔、滇、桂交界地区享有盛名。1999年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05年起,兴义府试院修复方案经批准逐步实施。2011年4月初,施工方在试院大堂前早已夷为操场的空地上作业时,意外掘出号舍基址。鉴于这一发现的重要性,2011年6月16日至7月4日,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会同安龙县文物管理所对试院旧址展开抢救性清理,共揭露面积1600余平方米,发掘初步厘清不同时期的石砌基础3组,即试院、建试院前的民宅及试院废弃后的民国建筑。
兴义府试院位于安龙县城南。清雍正九年(1793)贵州巡抚张广泗上疏请建兴义府试院,清廷准奏,时任知府黄世文建于府署右,后迁东门外大佛山麓。嘉庆五年(1800)又迁城北三里许。道光二十一年(1841)知府张瑛认为试院偏僻简陋,故耗资白银30800余两新建试院于城内署右(现址)。清同治年间,试院毁于兵火。光绪十五年(1889)复建。昔有辕门、告示房、万寿宫、提调所、学公所、魁星楼、大堂、二堂、纳旭亭、骋怀楼、观海楼、天香阁、植桂轩等建筑,大小房屋209间。试院规模宏阔,时号称“甲天下”。晚清军机大臣张之洞少年即攻读于此。
民国元年(1912年)县议会筹办中学,定于试院基址改建校舍,1926年春建成盘江中学,后改为安龙县立中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改为安龙县第一中学,由中学使用和保护。由于后期人为改造和自然腐蚀等原因,试院建筑大部分损毁,现仅存大堂、二堂、植桂轩、议事亭及跨水曲梁石桥等建筑。现由安龙县文物管理所进行保护和管理。
兴义府试院是一组集祭祀、讲学、考试、游览、休闲娱乐等功能为一体的建群筑。它的建成为盘江八属民族地区培养了大批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