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23 14:31
兴国县教育局是主管兴国县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和实施办法,办公地点为兴国县平川大道200号。
全县现有各级各类学校592所,其中高级中学5所,职业高中7所(其中含教师进修学校1所,卫生职校1所),初中29所,小学293所,教学点138个(153个),特殊教育学校1所,青少年活动中心1所,幼儿园118所。
全县在校中小学生147972人,其中小学生95151人,初中生33580人,普通高中生12478人,职业高中6723人,特教学生40人。另有在园幼儿(含学前班幼儿)17572人。
全县现有教职工6725人,其中公办中小学6441人,小学专任教师3440人,达大专以上学历率为51.34%;初中专任教师1946人,达本科学历率为43.11%;高中专任教师709人,学历合格率为92.67%。
全县中小学校园占地面积234.52万平方米。校舍建筑总面积77.74万平方米,其中:小学34.56万平方米,生均校舍3.63平方米;初中22.75万平方米,生均校舍6.77平方米;高中20.43万平方米,生均校舍16.37平方米。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和实施办法。
(二)研究提出我县教育改革发展思路,编制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结构、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协调并监督检查实施工作。
(三)负责对全县教育工作进行督导与评估。协调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
(四)统筹教育经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规划和管理措施;负责管理国内外对我县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
(五)负责管理全县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指导、协调各类教育均衡发展。
(六)负责全县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落实干部人事、教职工调配、师资培训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教师工资、职称评聘等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学校领导班子的考察、任免(聘任)工作。
(七)统筹规划、管理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与品德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科技教育及安全教育等工作。
(八)统筹规划全县中小学网点布局,指导全县中小学校舍建设工作。
(九)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县社会力量办学工作,按权限审批社会力量办学机构。
(十)管理全县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考试、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教育考试工作。
(十一)规划并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管理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书写规范字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全县现代化信息技术教育、电化教育、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统筹管理全县现代化远程教育工作。
(十四)统筹规划、指导全县勤工俭学工作、风险管理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县教育局内设6个职能股室。
(纪检监察室)
负责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教育信息、信访工作和宣传工作;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机关事务管理和外事工作。
负责教育系统的人事调配、劳资福利、离退休管理和机构编制工作;统筹规划并指导全县教师、教育行政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和培训教育;指导学校人事管理体制改革与分配制度改革;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证书管理工作;负责中小学校教职工考核考察工作;组织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普通话推广和规范语言文字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全县教职工档案管理工作。
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经费预决算的编制、财务分析和各类统计;统筹管理县本级教育事业费、教育专款和教育基金等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投资和有关经费的政策和措施;监督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指导执行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负责局机关的财务工作,并指导和监督全县教育系统财务内审工作。
负责管理全县普通中小学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指导、推动九年义务教育的实施;负责管理全县初中、小学学籍;协同有关部门指导学校德育工作和青少年科普工作,指导开展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负责统筹管理学校网点布局调整;拟定各类教育工作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
综合管理全县社会力量办学工作;规划并指导全县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按权限办理审批全县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具体事宜;对全县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进行指导、管理和检查评估。
负责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的管理、检查和指导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组织学校安全工作培训;负责中小学安全事故的调查并协助有关部门对学校安全责任事故进行处理。
县教育局机关行政编制16名,工勤编制2名。
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
1、教育工会从教育局机构分离,保留单列事业编制2名。
2、原批准设立的下属事业单位均保留现状。
3、县平川中学领导职数:校长1名,副校长3名;
县第一中学领导职数:校长1名,副校长3名;
县第三中学领导职数:校长1名,副校长3名;
县职业技术学校(县第四中学)领导职数:校长1名,副校长3名;
县教师进修学校领导职数:校长1名,副校长3名。
兴国县潋江镇凤凰大道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