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17:15
林业局的主要职责是:
林业局的主要职责是:
(二)组织、指导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全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工作;组织、指导生态公益林的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工作;指导城市林业的建设;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指导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和风景林的培育和管理;组织、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三)负责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和调查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和运输;依法管理林地、林权,监督林地开发利用工作。
(四)组织、指导和监督陆生野生动物、林区内野生植物和林区外珍贵野生树木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在全省自然保护区规划的指导下,指导森林、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五)指导监督、组织协调森林防火工作,指导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组织、指导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组织、指导、监督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检疫工作。
(六)研究提出林业经济发展调节意见和林业产业政策措施;依法监管林业资产;指导林业产业发展。
(七)指导林业基本建设,负责林区公路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
(八)组织、协调林业科技、教育培训、宣传和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九)指导镇(街道办)林业主管部门的业务工作;管理、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
(十)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局长:曾胜
1、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承办机关文电、调研、档案、会议、信息、督查、宣传、信访、保密、保卫。
2、营林股
编制营林发展规划、计划,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林木育种、森林经营工作;指导城市林业的建设;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和风景林的培育和管理;指导监督外资造林项目的实施;指导国有林场(苗圃)的建设和管理。
3、森林公安分局
主要负责协调和督促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指导林区和直属单位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林政股
负责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和调查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运输;指导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依法管理林地、林权,审核征占用林地,监督林地开发利用工作;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物、林区内野生植物和林区外珍贵野生树木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指导森林、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
5、防火办
指导监督、组织协调森林防火、边界联防工作,编制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森林火险区划,监测和发布森林火灾信息;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森林消防监督;组织协调重大森林火灾调度扑救工作;指导森林消防队伍建设。
6、人事股
管理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教育工作;研究提出林业行业专业技术资格及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协同有关部门指导林业人才队伍建设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组织开展林业职工和林农培训。
7、绿委办
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8、生态站
指导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和管理。
9、森防站
组织、指导、监督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提出森林植物的检疫对象、划定疫区和保护区
地址:官汕二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