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称

更新时间:2022-11-23 19:06

兼称官职、字和姓,也可兼称官职、籍贯和尊称。如:《金史 卷一百三十五 列传第七十三》:“完颜,汉姓曰王。乌古论曰商。纥石烈曰高。徒单曰杜。女奚烈曰郎。兀颜曰朱。蒲察曰李。”

如:《金史 卷一百三十五 列传第七十三》:“完颜,汉姓曰王。乌古论曰商。纥石烈曰高。徒单曰杜。女奚烈曰郎。兀颜曰朱。蒲察曰李。”

又如:《辽史卷一百十六》记载,辽国国族都以耶律为姓。而以“以汉字书者曰耶律、萧,以契丹字书者曰移刺、石抹”是没有证据的,是“无可考”的。《辽史卷一百十六》:耶律氏、萧氏,《本纪》首书太祖姓耶律氏,继书皇后萧氏,则有国之初,已分二姓矣。有谓始兴之地曰世里,译者以世里为耶律,故国族皆以耶律为姓。有谓述律皇后兄子名萧翰者,为宣武军节度使,其妹复为皇后,故后族皆以萧为姓。其说与《纪》不合,故陈大任不取。又有言以汉字书者曰耶律、萧,以契丹字书者曰移刺、石抹,则亦无可考矣。

又如:《游褒禅山记》“四人者,庐陵萧君圭君玉,长乐王回深父,余弟安国平父、安上纯父”,前两人兼称籍贯、姓名及字,后两人先写与作者关系,再称名和字;《五人墓碑记》“贤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吴公,太史文起文公,孟长姚公也”,前两人兼称官职、字和姓,后一人称字和姓;《梅花岭记》“督相史忠烈公知势不可为”,兼称官职与谥号,“马副使鸣騄、任太守民育及诸将刘都督肇基等皆死”,兼称姓、官职和名;《促织》“余在史馆,闻翰林天台陶先生言博鸡者事”,兼称官职、籍贯和尊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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