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18:33
内江市市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提出建议。
内部机构:办公室、财务室、监察室、人教股、登机股、经检大队、消保股、消委会、法制股、市场股、工会
办公地址:内江市中区新华路317号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提出建议。
2、按照登记注册权限,负责对在本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内资企业、私营企业(含有限责任公司)的登记注册受理、审查、核准,负责对个体工商户的登记、验(换)照的审查,负责对企业年检的审查和核准工作,并实施监督管理。
3、依法监督市场交易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查处经销掺假的假冒伪劣等违法商品行为。
4、依法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
5、依法实施经济合同的行政监管和查处利用合同进行欺诈等违法案件,开展企业重合同、守信用活动;监管动产抵押物的登记。
6、依法管理和监督商标工作,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监督管理商标印制行为。
7、依法监督管理辖区内各类广告。
8、监督管理辖区内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个人合伙和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行为。
9、负责法律规定的其他工商行政管理职责,承办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当地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