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24 19:30
内蒙古伊东集团东方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鄂尔多斯市准格尔经济开发区伊东循环经济产业基地,成立于2008年1月,注册资本8亿元,是由内蒙古伊东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87.87%与另外三家煤炭企业和自然人参股12.13%共同出资建立的股份制民营企业。截至2011年10月份,公司拥有总资产31.59亿元(不包括大庙渠煤矿煤炭储量3000万吨),拥有员工1430人,是一个集煤炭生产、煤化工、热电联产、普通货物运输、污水处理为一体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
公司秉持伊东集团“煤炭生产为主体,煤炭转化和非煤产业为两翼”的发展战略,按照“高起点、高科技、高附加值、高效率、低能耗、低排放”的原则进行产业定位和谋划布局,以煤炭转化多层次高附加值产品为核心,构建煤炭深加工和煤炭综合利用产业链,努力发展清洁、低碳、节能型循环经济。
公司发展煤化工循环经济的重要支撑条件是采用先进的节能环保技术,重点选择对发展循环经济有促进作用的创新技术,极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逐渐向规模化、集约化生产方向发展。公司与众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战略联盟,并加入中国矿业大学董事会,与中国矿业大学材料学院、化工学院和中科院山西煤化所建立产学研基地,研发许多技术攻关课题,通过利用先进技术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副产物或废弃物实现全部回收再利用。
公司规划的一期工程投资24亿元,建设了60万吨/年兰炭联产10万吨/年甲醇、2×50MW热电联产、4800m3/d污水处理与中水回用项目和企业一级消防站、135台车辆的运输车队、员工公寓等相应的公用工程项目,并已投入使用和生产运营。经过三年安全稳定运行,各项经济及工艺技术指标均符合设计要求。其中:
投资115000万元的60万吨/年兰炭联产10万吨/年甲醇项目采用外热型直立炉,用准格尔地区的单一煤源进行转化和开发,不仅获得了质量稳定的兰炭,充分回收了焦油,还将优质的炭化煤气合成甲醇,副产硫铵、粗苯和硫膏,实现了资源综合利用、延伸产业链、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预期目标,成为我国首例利用不能单独炼焦的煤源发展煤化工的一个示范工程,为今后我国众多蕴藏类似不粘性长焰煤或弱粘性动力煤地区的能源转化开辟了新的途径。
投资75000万元的2×50MW热电联产项目不仅为本企业及基地其他企业的建设和生产提供电力供应,同时还为基地20万吨/年硝铵项目年提供50万吨9.83兆帕蒸汽,为沙圪堵镇300万平方米居民供暖提供热源,取缔了小锅炉,结束了本地区分散小锅炉供热的历史,为保护环境、打造碧水蓝天的优美小镇创造了条件。
投资13000万元的4800m3/d污水处理与中水回用项目注重源头防治和末端治理,采用A2/O生物净化工艺,将本公司和基地其他企业的生产及生活污水处理回用,极大提高了水资源利用率。
二期工程投资14亿元,从2012年开始,扩建60万吨/年兰炭联产1亿m3/年液化天然气项目,新建15万吨/年焦油加氢项目。项目建设成果得到了政府相关部门的肯定和认可,公司所在和维系的伊东循环经济产业基地被国家工信部等六部委列为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试点企业;2011年又被国家工信部、财政部、科技部三部委列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试点示范企业;同年,公司所辖60万吨/年兰炭联产10万吨/年甲醇项目也被国家工信部列为符合焦化行业准入条件的全国首家干馏法生产兰炭的企业。
项目最终建成,必将进一步增强产业基地的经济和环境效益,形成各产业链之间互为资源、共耗废料、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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