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02 13:56
内蒙古甘河国家湿地公园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甘河镇北部,地处大兴安岭中段东坡,嫩江水系一级支流甘河的上游。隶属于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甘河林业局。湿地公园主要由甘河及周边沼泽、滩地、林地等组成,总面积3964.95公顷,其中湿地面积3695.44公顷,湿地率81.48%,涵盖了草本沼泽、森林沼泽、永久性河流三个湿地型。根据国家湿地公园功能区划的理论与原则,结合湿地公园资源分布特点,将湿地公园划分为湿地保育区、恢复重建区、宣教展示区、合理利用区和管理服务区五个功能区。
内蒙古甘河国家湿地公园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甘河镇北部,地处大兴安岭中段东坡,嫩江水系一级支流甘河的上游。隶属于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甘河林业局。地理坐标为东经122°57′59″~123°05′55″,北纬50°39′55″~50°49′43″。范围东以运材干线为界,西以运材小火车干线路基为界,北至三十三大桥,南至29林班与40林班交界处。共包含23个林班,其中:甘河林业局甘东施业区36、37、38、46、57、63、73、74、82、83林班;克下施业区22、26、14、18、29、1、2、4、9、10、23、13、15林班。南北长21公里,东西宽6公里,总面积3964.95公顷。
湿地公园处于大兴安岭中段东坡,甘河河谷地带,地质构造属新华夏隆起地带,整体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土壤主要有棕色针叶林土、黑钙土、草甸土、沼泽土。周边地貌以中、低山为主,起伏不大。
湿地公园气候属于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冬季寒冷而漫长,夏季温暖而短促,昼夜温差大,雨量充沛。年平均气温为-3℃,极端最高气温为36.2℃,极端最低气温-48.1℃。年平均相对湿度为67%,年降水量400—500毫米,无霜期年平均100天。全年冰冻期约为207天,生长期年平均100天。全年多为西北风。冬季风少,春秋两季风大,最大风速高达4米/秒。全年日照时数为2500小时,年蒸发量为1200—1500毫米
湿地公园内主要水体为嫩江一级支流甘河,发源大兴安岭北段东坡鄂伦春自治旗甘河镇北部,全长490公里,流域面积1.97万平方公里。甘河自北向南纵贯整个湿地公园,在湿地公园内流程约为30公里。
湿地公园内拥有植物110科 301属 582种,其中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有钻天柳、乌苏里狐尾藻两种,省级重点保护植物有樟子松、偃松、红皮云杉、兴安圆柏、兴安柳、红瑞木、银露梅、北极花、笃斯越桔等。 拥有动物24目 39科 135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有貂熊、白鹤、丹顶鹤、原麝、金雕、细嘴松鸡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有赤颈䴙䴘、大天鹅、小天鹅、白额雁、苍鹰、棕熊、水獭、猞猁、雪兔、驼鹿等13种。
根据《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导则(试行)》(2010年)的要求,将内蒙古甘河国家湿地公园区划为以下5个功能区:湿地保育区、恢复重建区、宣教展示区、合理利用区、管理服务区。
湿地保育区位于三十三大桥以南、40林班以北、运材干线西侧、路基运材小火车干线东侧,面积3207.6公顷,占湿地公园总面积的80.90%。规划通过实施水源保护、水质保护、水岸保护、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保护、湿地文化保护以及管理能力建设等工程措施,对甘河湿地资源严格保护保育,维护湿地公园良好的水质,营造优美的湿地景观,为野生动植物提供良好的繁衍生息场所,保障下游的水环境安全。该区域实施严格的保护措施,除必要的保护、监测等管理活动外,不得开展任何与湿地生态系统保护无关的活动。
恢复重建区位于甘河西岸、23林班以南、29林班以北、克下一运支线东侧,面积347.25公顷,占湿地公园总面积的8.76%。规划通过退耕还林(湿)、沼泽修复和森林植被恢复等工程,营造适合野生动植物栖息的生态环境。主要以自然更新为主,人工促进自然恢复手段为辅,恢复湿地生物群落,增加湿地景观视觉和美学价值。
宣教展示区位于原克下林场场部以北、路基运材小火车干线以西、570米等高线东南,面积为311.89公顷,占湿地公园总面积的7.86%。在不损害湿地生态系统功能的情况下,严格控制游人进入量。充分结合当地特有的自然景观与文化景观,在该区域建设科普宣教中心、湿地文化长廊、湿地文化广场等宣教展示平台,结合科普节事活动的开展,使游客在有限的时间内能学习到更多关于湿地方面的知识,提高人们保护湿地的意识。
合理利用区位于甘河支流的南侧、原克下林场场部西侧,面积77.30公顷,占湿地公园总面积的1.95%。在充分保护现有湿地资源和湿地景观的基础上,通过建设鲜卑文化体验园、湿地远足线、湿地驿站、森林氧吧等景点,开展生态旅游和多种经营活动,为到访的游客提供观光、娱乐、购物等服务,发挥湿地可持续利用的功能。同时,结合湿地公园特色,定期开展冰雪文化节、甘河林海文化节等节事活动。
管理服务区是湿地管理和服务的核心区域,位于原克下林场场部,面积为20.91公顷,占湿地公园总面积的0.53%。规划在该区域建设湿地公园管理办公楼,负责整个湿地公园的建设管理工作。同时,设立游客接待中心、安全保护设施、医疗室、停车场等,负责医疗服务、旅游接待等工作。
2014年12月31日,国家林业局发布《国家林业局关于同意北京房山长沟泉水等140处湿地开展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工作的通知》(林湿发〔2014〕205号)文件,批准建设内蒙古甘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
2019年12月25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19年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验收情况的通知》(林湿发〔2019〕119号)文件,内蒙古甘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通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试点验收,正式成为国家湿地公园。
2021年6月7日,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将该湿地列入自治区重要湿地名录。
湿地公园自批复以来,内蒙古甘河林业局以保护优先、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为指导,不断加强生态保护与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先后投资建立湿地公园宣教室、观测站等设施,并积极成立湿地公园管理处对湿地公园进行专业化管理。且对湿地公园进行了绿化规划,旨在拉大湿地公园内绿化美化框架,提升景观效果,努力加快构建绿色生态产业体系和空间格局,推动生态优势向发展优势转化。
内蒙古甘河国家湿地公园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甘河镇境内,伊加铁路、S301省道、G332国道均途经湿地公园。
火车站:K7093/K7094伊加线(甘河站)
公路:S301、G332(甘河镇)
机场:加格达奇嘎仙机场(距湿地公园直线距离8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