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8 21:14
内蒙古自治区图书馆学会是由内蒙古自治区图书馆工作者自愿结合,依法登记成立的具有公益性的全区学术性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图书馆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发展我区图书馆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本学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宏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风尚,倡导奉献、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坚持“独立自主、民主办会”的原则。内蒙古自治区图书馆学会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联合会和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的领导,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的监督管理。内蒙古自治区图书馆学会办事机构,挂靠在内蒙古图书馆。
内蒙古自治区图书馆学会是由内蒙古自治区图书馆工作者自愿结合,依法登记成立的具有公益性的全区学术性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图书馆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发展我区图书馆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本学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宏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风尚,倡导奉献、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坚持“独立自主、民主办会”的原则。内蒙古自治区图书馆学会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联合会和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的领导,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的监督管理。内蒙古自治区图书馆学会办事机构,挂靠在内蒙古图书馆。
编辑出版《内蒙古图书馆工作》会刊(季刊),该刊前身为1959年8月创刊的《内蒙古图书馆通讯》(不定期),1972年后更名为《图书工作通讯》,期间屡次停刊。1983年6月复刊时改用现名,封面设计刘嵩柏(原内蒙古人民出版社美术编辑),封面设计及刊名一直沿用至今。目前,本学会有盟(市)级图书馆学会9家,旗(县)级图书馆学会2家。因业务发展需要,2005年后学会分支机构调整为四个专业委员会:即学术研究委员会、民地文献工作委员会、编译出版委员会、教育协调委员会。目前,有近30家团体会员单位,近200名中国图书馆学会会员和近500名内蒙古自治区图书馆学会会员。(盟市馆12个,旗县馆97个,少儿馆2个,共11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