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5 20:17
1979年10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根据国家经委、计委、科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恢复纤维检验机构的联合通知》([1979]236号),恢复了内蒙古自治区纤维检验局。行政隶属当时的自治区标准计量局,业务受中国纤维检验局领导,具有对纤维及纤维制品的质量管理、检验和执法三种职能。内蒙古自治区纤维检验局由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相当于处级事业单位
在2001年的机构改革中,自治区编委下发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及盟市、旗(县)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内机编发[2001]第156号)中明确规定:内蒙古自治区纤维检验局由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相当于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实行全额拨款。主要职能是:经授权承担纤维质量监督工作;承担对纤维收购、加工、销售、承储的现场实施检查;参与有关部门对纤维经营活动的主体进行资格审查;承担纤维产品质量认证工作;组织量值传递,对纤维专用计量器具进行检定;承担有关纤维检验技术的科研、信息统计工作。2007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内人发[2007]39号)《关于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纤维检验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通知》文件下发,明确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人事部备案,同意内蒙古自治区纤维检验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
员法》管理。
内蒙古自治区纤维检验局是法定的专业纤维检验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内蒙古自治区纤维检验局的主要任务是:
a. 承担各类纤维及其制品的质量监督检验、新产品鉴定检验和采用国际标准产品质量检验、质量仲裁检验。
b. 承担生产者、销售者、用户及消费者的委托检验。
c. 承担棉花、山羊绒、羊毛等纤维的公证检验。
d. 承担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监督性抽查检验任务。
e. 承担纤维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和实物标准的制作任务。
f. 承担生产、经销等企业单位质量检验人员培训工作。
g. 参与企业生产技术条件和质量体系的审查,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体系,正确执行统一的检测方法。
h. 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反映产品质量信息和质量管理、技术标准贯彻执行情况及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i. 依法律授权或者受行政机关委托,负责纤维及其制品质量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1989年内蒙古自治区纤维检验局通过自治区标准计量局组织的专家评审,通过计量认证,获得了编号为“89量认蒙字E0161号”计量认证合格证书。1993年中国纤维检验局以中纤局毛发(1993)78号文件正式批准认可本局羊毛公证检验能力。1997年按照GB/T19000《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系列标准规定的原则要求,重新编写了《质量手册》,于1997年11月13日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复查评审,证书编号“(1997)量认(蒙)字(E781)号”。1999年10月按照GB/T15481-1995的要求编写了本《质量手册》(A版),实验室质量体系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使本局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2001年1月通过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三合一”审查认可。2002年6月进行了扩项审核,实验室能力从92项增加到134项。2003年9月质量管理体系转成GB/T15481-2000版。本局当年有6个检验科室,3个管理科室,具有承担纤维及纤维制品6个大类134种产品的检验能力。
2005年10月22日至24日通过实验室第一次复评审现场评审,检测能力增加到179项,证书有效期2006年1月16日至2011年1月16日。机构授权证书号为:(2006)国认监纤验字(13)号;计量认证证书号为:(2006)量认(国)字(Z2060)号,有效期为2006年02月06日至2011年02月06日。
2006年10月第一次复评审后的第一次监督评审检测能力扩项到到185项.此后计量认证证书编号变,有效期为2006年08月04日至2009年08月04日。
2004年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质检科[2004]134号文件批复,国家毛绒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在内蒙古自治区纤维检验局的基础上筹建。2004年11月14日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委的现场审核。2005年3月10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国家毛绒中心正式授权,授权证书号为:(2005)国认监认字(273)号,批准授权的检验产品范围为毛绒纤维类和毛绒纤维制品类,共32项。2005年5月1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文(国质检科联[2005]153号)批准国家毛绒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正式成立。
内蒙古自治区纤维纺织计量站于2003年10月在内蒙古自治区纤维检验局筹建,建标8项。2004年10月经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现场考核,符合JJF1069—2003《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的要求。2005年3月20日正式计量授权,证书编号:(蒙)法计(2005)15036号。2005年4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设立内蒙古自治区纤维纺织计量站的通知》(内质监量发[2005]60号文件)决定在自治区纤维检验局设立自治区纤维纺织计量站,建立8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在自治区境内开展纤维纺织专用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工作。
二、检验能力:7大类,205项,2475个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