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更新时间:2024-10-07 11:16

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是内蒙古自治区机构改革中新成立的政府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帮扶援助等,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纪念活动以及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等职责。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处

(三)规划财务处

(四)移交安置管理处

(五)就业创业处

(六)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处

(七)机关党委(人事处)

直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荣誉军人康复医院

内蒙古自治区荣誉军人康复医院主要负责在部队服役期间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一至四级残疾军人休养、医疗和康复,兼对外开放,收治社会病人。

内蒙古自治区荣誉军人康复医院内设9个科室:办公室、财务科、膳食科、医务科、康复科、药械科、放射科、检验科、门诊部

内蒙古自治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内蒙古自治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为军队离休干部和团职以上军队退休干部提供服务。主要任务是: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保证办所的正确方向;开展服务与管理,保证干休所住户的正常生活,做好社会协调工作,保证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全面落实,组织老干部开展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活动。

内蒙古自治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内设3个科室:办公室、服务管理科、文体活动科。

内蒙古自治区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军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按国家和军队的有关政策落实军休干部的政治和生活待遇;负责军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组织建设,组织开展适合军休干部特点的文化体育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内蒙古自治区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现有5个内设机构:综合服务保障部、社会化服务部、文体康乐部、财务部和服务管理站。

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要职责职能是:协助做好退役军人行政关系、组织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推动退役军人流动党员纳入党的基层组织,配合组织部门做好教育管理;协助做好退役军人来信访、接待办理、心理疏导、权益咨询、政策解答、法律服务等工作;协助做好军属、烈属、伤病残军人、带病返乡退役军人服务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等工作;负责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和政策咨询,协助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承办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招聘会、推介会、就业论坛等,搭建就业创业、困难退役军人军属帮扶援助平台;承担全区退役军人信息系统建设相关工作;完成厅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设置内设科室7个:综合科、权益与信访科、军休与安置科、自主择业与企业军转科、就业创业培训科、优抚褒扬科、信息科。

内蒙古自治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中心主要承担本级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的统计、预算、年度注册等工作;协调本级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住房、医疗等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医疗保险、冬季取暖有关事项;指导和协助本级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档案存放,协助办理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因私申请出国、出境等有关手续;办理困难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的再就业服务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各项补贴发放等事宜。

内蒙古自治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中心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为13人。

现任领导

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书记、厅长:李长江

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凤喜

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邓伟

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邓凯

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副厅长:闫永庆(兼职)

办公地址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63号院5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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