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制国家

更新时间:2023-10-29 16:45

内阁(cabinet)一词来源于法语,有“内室”“密室”之意。内阁作为政府机构始于英国,由英国国王的最高咨询机关——枢密院外交委员会演变而来。该词后来被其他国家采用,作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名称和组织形式。

简介

内阁制是以议会为基础而形成的。内阁首脑由议会中通过选举而产生的议员中占多数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的领袖担任。内阁成员由内阁首脑从与其政见相近的议员中挑选,或由参加内阁的各党派协调分配名额产生,然后提请国家元首任命。

国家元首只在名义上代表国家,执行一些礼仪上的活动,没有实际权力。国家实际权力在内阁,由内阁代表国家元首向议会负责。国家元首颁布法律、法令和发布文告都必须由内阁首脑或有关阁员签署。

内阁向议会负责,定期向议会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如果议会通过对内阁的不信任案,内阁就只有向国家元首提出总辞职,由国家元首任命新的首脑重组内阁,或者由内阁提议国家元首解散议会,重新进行议会大选,然后根据大选结果组织内阁。

内阁总揽国家政务,首脑有权任命所有政府高级官员,负责制定和执行国家对内、对外的一切重大方针与政策。

由于内阁制政府以向议会负责为特征,所以也称为为责任内阁制议会内阁制。议会内阁制这类政体的国家有德国意大利希腊印度新加坡等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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