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1 21:06
内黄县盐业管理局是内黄县人民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成立于2000年5月,正科级建制,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负责全县食盐专营和盐政管理工作,垂直管理单位,受安阳市盐业管理局和内黄县委、县政府双重领导。内黄县盐业公司负责全县食盐、小工业用盐、农、渔、牧业用盐的供应工作,局司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局( 公司)连年被省、市盐业部门评为“食盐专营先进单位”、“盐政管理先进单位”;被省盐业协会评为“AA级食盐批发企业”;被安阳市政府评为“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卫生先进单位”;被县政府评为“治理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先进单位”和“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一、贯彻执行国家《盐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参与研究制定全县盐业政策和管理办法。
二、根据安阳市盐业计划安排,负责全县盐的调拨、运输、储备、购销等计划,组织实施食盐专营和工业用盐计划。
三、依法进行盐政执法,管理盐业市场,打击盐业违法行为。
四、负责全县食盐加碘项目的实施。
五、参与盐税、盐价政策的调研、测算和方案拟定工作。
六、对盐行业的财务、统计工作实行业务指导,负责内部审计和财务管理。
七、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消除碘缺乏病的检查宣传工作。
八、承担安阳市盐业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内设办公室、盐政科(盐政稽查队)、业务科、财务科和五个盐业批发部,下设一个调味品厂。
内黄县盐业管理局局长、总支书记:任红军,负责全面工作。
内黄县盐业管理局副局长:刘献伟,分管业务工作,
内黄县盐业管理局副局长:杜书峰,分管盐政工作。
内黄县盐业管理局党总支副书记:张勇,分管党务工作。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