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5 20:57
军委航空局,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首次设立的航空工作领导机关。1949年3月17日,中央军委决定从东北老航校抽调一批人员,组成军委航空局,负责统一领导中国人民的航空事业。3月30日,军委航空局正式宣告成立,常乾坤任军委航空局局长,王弼任政治委员,同日,航空局在北京开始办公。
1949年3月8日,毛泽东等中共中央领导人召见东北人民解放军航空学校负责人常乾坤、王弼,听取工作汇报和有关成立航空领导机构等建议。17日,中央军委决定,成立军委航空局,统一领导航空事业。30日,该局在北平(今北京)开始办公。地址在北京市灯市口。常乾坤任局长,王弼任政治委员。机关设作战教育处、航空工程处、民航处和情报科、供给科,编64人。渡江战役后,长江以南广大地区得到解放,航空业务增多,工作范围扩大。5月,增设航行管理处、秘书处、政治处,供给科改为供给处,全局扩编为172人。
1949年7月26日,中央军委颁布命令,取消军委航空局,设立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司令部。同年10月25日,中央军委任命刘亚楼为空军司令员。
军委航空局的机构,下设作战教育处,由方槐任处长;航空工程处,由蒋天然任处长,朱火华任政治委员;民航处,由油江任处长;以及情报科、供给科等组成,暂编六十四人。渡江战役胜利后,先后解放了南京、上海、杭州、武汉、南昌等城市,及华东、华中广大地区。由于航空业务增多,工作范围扩大,五月份航空局扩编为一百七十二人,增设政治处,由刘德深任副主任;航行管制处,由安志敏任处长;秘书处,由王涛任主任。
军委航空局成立后,主要任务是组织接收国民党遗留的机场、航空设备,收容旧航空人员;组织修复航空工厂,尽早恢复生产;加强机场管理,开辟空中航线;加速培养航空人员,为正式组建空军创造条件。 一九四九年三月,军委航空局根据中央指示精神,从东北航校抽调一部分干部,组成三个航空接收组,分赴华东、华中、西北各地,负责接管缴获之航空器材和收容旧航空人员。截止一九四九年十月底,各地接收旧航空人员共二千三百一十二人,其中空勤人员六十一人,地勤人员二千零二十一人,工程技术人员一百人,其他人员一百三十人。当时根据中央对这些人员采取“包下来”的政策,本着“三个人的饭五个人吃”的原则和采取团结、教育、改造的方针,吸收他们参加工作,争取他们为人民空军建设服务。事实证明,他们中的许多人,在空军长期建设中,作出了应有的贡献,有的成为空军军、师、团的各级领导干部。同时,各地接收的美制蒋机共一百一十三架(其中待修的五十七架),还有日本投降后遗留下来的破旧飞机,经修复的四十六架。各种型号的发动机有一千二百七十八台,其它航空器材、物资四千零九百一十八吨。当时缴获的国民党飞机和日本侵略军飞机,已成为人民空军的飞机,必须将其机徽涂掉,设计制订出中国人民空军的机徽、军徽,军委航空局组织有关人员作了精心设计。为了表示人民空军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一部份,是在陆军的基础上发展壮大起来的 军委航空局成立始末 ,为了继承和发扬人民解放军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空军机徽系在军徽两边衬一镶有金黄色边之红带,用以表示我人民空军在祖国大地上翱翔的雄姿。空军军徽即当时的帽徽,两翼翼正中是“八一”军徽,其羽翼为鹰的两翼,象征人民空军的英勇果敢,翱翔无阻,并坚决肩负起捍卫祖国领空的光荣任务。经中央军委批准,于同年十月一日开始实行。
为了尽快恢复接收过来的航空工厂的生产,东北航校组织力量先后修复了飞机修理厂、航材配件厂、飞机装配厂、氧气厂、通信器材厂等十二个工厂,并开始投入生产。 为了迅速开辟空中航线,至一九四九年十月底,修复的机场达四十个。先后开辟了北京—长春—哈尔滨—齐齐哈尔—赤塔间,北京—太原—西安—兰州—乌鲁木齐间,北京—石家庄—开封—武汉间,北京—济南—徐州—南京—上海间的航线。 根据党中央的指示精神,军委航空局协助组织保障原国民党“中国”、“中央”两航空公司的起义工作。指定天津、青岛、石家庄、徐州、济南、潍县等机场为主要着陆场,上海、南京、武汉等机场为备降场,各机场作好了陆空联络及油料、后勤保障等工作。
一九四九年十月二十七日和十一月九日,保障了该两航空公司的十二架运输机由香港顺利地飞抵北京和天津。 随着航空事业的发展,中央军委于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十一日致电各军区、各野战军:“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司令部现已宣布成立,原航空局名义着即取消,原航空局所有干部及业务,均即移交空军司令部接收。”军委航空局仅存在七个多月的时间,做了许多工作,为空军司令部正式成立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