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06 19:24
军法从事,汉语成语,拼音是jūn fǎ cóng shì,意思是严惩不贷。出自《汉书·王莽传》。
《汉书·王莽传》:“敢有趁灌犯法,辄以军法从事。”
主谓式;作谓语、宾语;指按照军法严办
示例
西晋 陈寿 《三国志·孙破虏讨逆传》:“南阳太守稽停义兵,使贼不时讨,请收出案军法从事。”
《二刻拍案惊奇》卷二一:“招情相同,即以军法从事,立时枭首。”
清·李宝嘉《官场现形记》第十五回:深恐不法勇丁,骚扰百姓,所以面谕本县:倘有前项情事,证据确凿,准其到县指控。审明之后,即以军法从事,决不宽贷。
高云览《小城春秋》第40章:吴七一本正经回答:‘三天交不出船来,请军法从事。’
【近义词】:依法办事、依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