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14 03:14
军队保卫机关,军队政治机关的一个部门。
保卫部门分设正副部(处、科)长和干事若干人。其主要职能是:(1) 负责部队基层保卫工作,担负部分警卫工作;(2) 对军内发生的犯罪案件实施侦查; (3) 在军队内部行使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安机关的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的职权;(4) 负责军队内部案犯的看守工作;(5) 担负军队内部的劳动改造和劳动教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