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基本建设

更新时间:2023-03-24 23:55

农业基本建设指农业部门固定资产的数量的增加和质量的提高,包括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项工程。可以分为生产性建设:如改良土壤、兴修水利、购置农机设备等;非生产性建设:如住宅、文教、卫生、公用事业等建设。除以上与农业生产直接有关的建设以外,也包括智力投资、开展科技活动等方面的建设。农业基本建设对我国农业生产力配置、农业物质技术基础的改进、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都具有重要作用。但必须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所需资金除国家银行贷款及财政拨款外,应提倡农民自筹及吸引外资。在宣传工作上,60年代曾出现过大轰大嗡,只图表面虚名,不讲求实际的形式主义。8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已在极力纠正。

功能

为保证农业扩大再生产而进行的各项固定资产的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业发展的重要措施。

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各种农田基本建设工程和农、林、牧、副、渔各业生产、储运、加工过程中的设施。如兴修水利、修筑道路、建设牧场、兴建畜舍、温室、仓库,购置农业机械、运输工具,安装发电、输电设备,培育林木,繁殖种畜、役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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