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7 23:49
农业生产计划是生产资料公有化的产物。生产资料公有制使社会主义国家有可能通过计划使全国或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生产单位的农业生产同国民经济协调地、按比例地发展。由于社会主义的农业生产是有计划的商品生产,现阶段中国的农业生产计划以指导性计划为主,实行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对需要由国家用计划保证其生产和交换的农产品下达指导性计划,通过合同方式使国家计划同生产单位的具体安排相衔接,并运用价格、信贷和税收等经济杠杆,保证计划的顺利实现。同时,逐步扩大对其他农产品的市场调节范围。
社会主义国家对未来一定时期内农业生产发展的部署和安排。国民经济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包括对农业生产任务的安排和为其实现所必需的经济、技术和组织措施。它可以是全国的,也可以是一个地区、一个部门或一个生产单位的。按计划期的长短可分为长期计划、中期计划(一般5年)和短期计划(年度计划)。
农业生产计划是生产资料公有化的产物。生产资料公有制使社会主义国家有可能通过计划使全国或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生产单位的农业生产同国民经济协调地、按比例地发展。由于社会主义的农业生产是有计划的商品生产,现阶段中国的农业生产计划以指导性计划为主,实行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对需要由国家用计划保证其生产和交换的农产品下达指导性计划,通过合同方式使国家计划同生产单位的具体安排相衔接,并运用价格、信贷和税收等经济杠杆,保证计划的顺利实现。同时,逐步扩大对其他农产品的市场调节范围。
农业生产计划的科学依据,在于对国民经济发展、人民消费需要和国内外市场需求的正确预计,以及对气候、土壤、生物等自然条件变化状况的科学分析。计划编制时要求对农业生产需要与物资供应、资金和劳动力来源等进行综合平衡,对农业内各部门农业生产与产前、产后各部门的具体发展计划进行综合平衡,使需要与可能相结合,并保证整个农业以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在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还要求充分尊重农业生产者的经营自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