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09 17:49
研究提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并拟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编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农业可持续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农业区域发展规划。
(二)指导农业各产业间的协调发展与结构调整工作;组织编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年度计划;研究分析国内外农业、农村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
(三)负责农业部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组织编制农业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建设项目规划,提出年度固定资产投资总体安排方案,编制、下达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
(四)负责组织制定农业建设项目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农业建设项目审批、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农业行业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工作。
(五)负责农业行业工程建设勘查设计、标准定额、建设监理、工程咨询等行业管理工作。
(六)指导农业资源区划工作;负责农业资源调查评价、区划、开发利用、综合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管理农业遥感应用工作,归口管理农业测绘工作。
(七)组织编制农业综合开发总体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的计划管理工作;归口管理直属垦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负责农业部定点扶贫、援藏、三峡库区移民的对口支援工作。
(八)负责农业利用外资(国外贷款项目)和境外投资的计划管理工作;负责农业部进口物资关税减免和机电设备进口计划管理工作。
(九)负责有关单位的业务归口管理工作,指导有关社团组织的业务工作。
(十)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综合处
(二)发展规划处
(三)投资处
(四)行业发展一处
(五)行业发展二处
(六)资源区划与开发处
(七)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