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4 15:37
农业部直属机关党委是农业部主管的政府机构。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中央国家机关工委、部党组以及本组织的决议,围绕我部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负责在京直属单位党组织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工作,指导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四)协助部党组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和在京直属单位党委、纪委领导班子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了解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并指导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部直属机关党建研究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
(六)领导部机关纪委开展工作,全面履行“保护、惩处、监督、教育”职能,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七)领导直属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工委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据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八)协助部党组做好统战工作。
(九)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办公室
(二)组织宣传部
(三)统战群众工作部